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等要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2年3月X日前完成。为扎实有序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方法步骤
坚持统筹兼顾、有序衔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细化为13个具体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2年月日至月日)。结合党支部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征求各支委委员、各党小组意见后下发。
(二)精心组织学习(2022年月日至月日)。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和党课辅导等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集中1天时间,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广泛征求意见(2022年月日至月日)。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原汁原味向支部班子和支委成员反馈。同时,主动征求上级党委和有关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月日至月日)。实行“五必谈”,即党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必谈,支委委员相互之间必谈,支委委员与各党小组组长必谈,支委委员与所在党小组党员必谈,各党小组党员之间必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问题和不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
(五)查找突出问题(2022年月日至月日)。
1.党支部委员会要重点查在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规范做好党务工作、有没有从严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等情况。
2.党员要重点查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看有没有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廉洁自律等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六)准备班子情况通报和个人发言提纲(2022年月日至月日)。支部班子根据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情况,提出初步整改措施,集体研究形成情况通报;支委成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检查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七)做好会前沟通(2022年月日至月日)。党支部提前与上级党委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开法,邀请派员参加指导会议。同时提前通知党员按时参加会议。
(八)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2年月日至月日)。会上,支部书记要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开展批评要一律称呼同志,不称呼党内外职务。批评和自我批评结束后,参加会议的上级党委有关同志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会议要有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九)召开党小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2022年月日至月日)。支委会召开后,各党小组分别召开会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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