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组织纪律研讨发言材料(4篇3053字)
学习组织纪律 坚决执行上级决定
——学习组织纪律研讨发言材料
我们党历来重视纪律建设,从井冈山开始,逐渐形成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西柏坡后,发展成了“六条规矩”;十八大以后,“八项规定”将以前没管住的,管起来了;现在,通过全党上下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每一项纪律规矩的提出,每一条纪律规矩的落实,都是为了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进而强党强国,实现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体现了纪在法前,**严于国法,突出**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纪律的灵魂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到位,只会适得其反。严守纪律,才能发挥纪律的作用,才能达到制定纪律的目的。严守的核心在于“坚决”。不坚决,就不彻底。
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重要组织纪律。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所要求的。坚决执行上级决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明确要求的。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决定,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行政机关必须坚决执行。拒不执行、打折变通执行或者故意作出与之相违背的决定的行为,是在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的表现,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条例》对“执行上级决定”的约束,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团结统一和政令畅通,从而使决议得以高效地贯彻,提高了党的执行力和凝聚力。同时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指出:“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内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我们要时刻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规定,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之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严明组织纪律研讨发言材料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严明组织纪律始终是党的事业发展进步的可靠保证。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组织纪律建设,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就写入了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等内容,初步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了“四个服从”这一重要组织纪律……回首百年党史,我们党栉风沐雨,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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