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乡镇管理敬老院与民政局管理敬老院两种模式管理效能的比较
乡镇敬老院是解决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的公益养老机构,是落实民政兜底政策的重要支撑。近期我通过实地调查、督导检查、个别访谈、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在实打实察看、面对面交流中了解实情、查找不足,与基层民政战线同志一道探索破解乡镇敬老院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期在乡镇敬老院如何办、怎么管上找到一条新路。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立足实际、科学谋划,上下联动、多方筹资,加快敬老院新建、改建、扩建步伐,乡镇敬老院硬件条件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升,较好满足了广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敬老院xxx个、床位xxxxx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xxxxx人,敬老院数、床位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数在全省地市中最多。xxx个敬老院中,乡镇政府管理的敬老院有xx个,床位xxxxx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xxxx人,分别占全市乡镇敬老院的xx%、床位数的xx.x%和集中供养人员总数的xx.x%;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敬老院有xx个,床位xxxx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xxxx人,分别占全市乡镇敬老院的xx%、床位数的xx.x%和集中供养人员总数的xx.x%。
二、两种不同管理模式敬老院管理效能比较
我们对两种不同管理模式敬老院的管理效能进行了深入对比研究。
实行乡镇政府管理的敬老院:目前,xx区、xx市、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县、xx区、xx示范区等10个县(市、区)的敬老院由乡镇政府(管委会)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存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敬老院的人、财、物由乡镇统一管理,乡镇政府在安全生产、xx矛盾化解等事项上负属地管理责任,县级民政部门主要进行业务指导,安全生产上负行业监管责任。调研发现,这一管理模式问题不少:一是管理体制僵化、人员流动受限。敬老院作为乡镇一个下属单位,人、财、物均由乡镇管理,干部流动渠道狭窄,不少院长一干就是十几年,基本不流动,时间长了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管理人员老化,服务意识不强。很多敬老院院长年龄偏大,工作理念陈旧,工作方法简单,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与特困供养人员感情淡薄。三是管理方式粗放,安全隐患频现。许多敬老院内部管理不精细、不规范,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隐患。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暨规范化管理督导检查中,公办敬老院排查安全隐患xx个,其中乡镇管理的敬老院安全隐患高达xx个。四是资源闲置浪费、服务功能单一。一些敬老院床位空置,外地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难以入住,社会老人更不能进入养老,造成资源浪费。许多敬老院只能保障供养对象简单的吃住,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等方面服务缺失。五是项目建设分散、改造提升困难。大量敬老院由乡镇进行管理,小、弱、散,院容院貌破旧,县民政局难以“一盘棋”,统筹向上级申报项目、争取资金,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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