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医院消防监督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综合性医院是各方面条件和实力比较平衡、门类齐全并且全面发展的医院。综合性医院有各类科室,一般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还有医院保障部、行政管理部和后勤管理部等。
一、综合性医院的基本特点
(一)建筑和设施布局特点。从建筑总平面布局本身出发,综合性医院包括建筑本体、内部室外道路、室外绿地、室外活动场地和地上地下停车场等。综合性医院有特定的多功能需求,其建筑防火要求及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相应的系统类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在综合性医院建筑中,独立的办公楼、宿舍建筑等不属于医疗建筑,而门诊楼、病房楼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公共建筑。综合性医院除了考虑总体布局,还需要考虑功能分区、机电各系统、便于使用以及未来发展空间等因素。单体建筑,例如门诊楼就含有门诊科室、门诊药房、收费、挂号、化验、手术室及办公各个必备区域,还可能会有影像诊断、放射治疗、功能检验等特殊区域,功能交叉复杂。而病房楼的病房区有大量的棉被、床垫和家具等可燃物,就诊和手术区里手术室、病理科、高压氧舱、药房、药库等存有易燃危险物品,若管理不当很容易造成火灾及爆炸事故。
(二)日常运营和使用特点。信息化建设和电气化建设是综合性医院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关键所在,于是出现很多的信息机房、数据中心和强电设备用房等,都需要布设大量密集型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会导致电气火灾的发生概率升高。还因为医疗技术更新和就医需求多样,综合性医院内部的局部改造、翻新和扩建也常有,经常会有一些施工区域,临时可燃建筑堆物较多和动火管理不到位也导致火灾发生概率升高。医院内人员多数是医护人员和就诊住院的病人,应急疏散困难程度高。一旦出现突发紧急情况需要疏散时,患者反应和行动会比正常人慢,有些重症患者需要依靠他人才能疏散到相对安全的地方。
二、医院火灾案例分析
医院发生火情多数为人员疏忽和设施原因。设备故障、电线老化、不当用火、可燃气体管道泄漏、人为破坏等均是火情的高发原因。下面就近期发生的火灾案例进行分析:
(一)医院人为因素导致的火灾。2023年9月12日,上海市某中心医院发生火灾,着火地点位于医院住院部9楼一杂物间,过火面积约1m2,现场烟雾较大,楼内患者和医务工作者均已疏散。经调查,医院物业公司员工在住院部9楼西南侧的空调机房内抽烟,将未完全熄灭的烟头乱扔,导致周边可燃物起火燃烧。
(二)医院餐饮油烟导致的火灾。2023年6月11日,上海市某医院食堂厨房发生火情。经调查,着火点位于医院内一单独建筑的食堂厨房的油烟管道。厨房长期使用明火,烟罩很容易积聚油污和灰尘,不及时清洗会导致火灾隐患。排油烟管道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如果某一段烟道清洗不及时,极有可能在火灾发生时迅速通过管道或者建筑缝隙穿越防火分区四处蔓延,造成火势快速扩大。
(三)医院施工现场动火引发的火灾。2023年4月18日,北京某医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经调查发现,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现场地面施工和门框安装切割交叉作业,涂料中的易燃易爆成分挥发、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火花发生爆燃,引燃现场附近可燃物,产生的明火及高温烟气引燃其他木质装修材料。事故深层次原因是医院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安全监管存在短板漏洞,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不深入,初期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网不严密等。
三、综合性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根据规定,综合性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管理人应当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综合性医院内若有经营性质场所,具有承包、租赁或委托关系的供应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但事实上,一些综合性医院的主要领导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忽略消防安全管理。各分管领导也不能经常分析研判分管业务领域的消防安全形势、统筹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往往在接受消防检查时才意识到消防工作未到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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