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国企“大监督”体系建设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我国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也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如何在国有企业中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发挥“六种力量”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是新时代条件下必须思考的重要课题。对此,公司坚持将党的创新理论和企业实际相结合,在构建“大监督”格局、推动“大监督”体系有效运转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和良好实践。
一、构建“大监督”体系,是x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聚焦政治责任推进产业发展
x是我国第4家具备控股建设大型x项目资质的核电集团。x公司作为x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促进国家核电建设、优化电力产业结构为初心,主要从事核电的投资、开发、生产、上网送电及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等,x成立以来,承担着国家和集团双层面的重要政治责任,一是举全集团之力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x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攻克一系列“卡脖子”技术难题,于2023年12月成功商运投产,为抢占国际核能科技制高点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全力推进我国“十四五”期间首个开工的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建设,打开x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新局面。历经十余年发展,核电已成为x加快绿色转型、抢抓发展机遇的三大支撑产业之一。
(二)聚焦薄弱环节谋划监督体系
当前我国核电产业市场竞争仍不充分,市场化格局尚未形成,x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x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建造调试阶段,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刚刚投入商业运行,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正处于建设高峰期,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即将开工建设,不断提升核安全水平、做到核电安全“万无一失”,面临极大挑战。同时,核电产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资金链的安全合规管控难度更大。这些短板弱项,都要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改进作风、有效开展监督加以实现。积极响应党中央集中力量构建全国上下“一盘棋”的监督格局构建要求,通过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合理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以监督促进企业治理能力提升,着力构建“大监督”体系既是应有之义,也是现实需要。
二、构建“大监督”体系,是提升企业治理能力的有益探索
增强核心功能是国有企业担负新使命新任务的必然要求。x响应国家政策并结合产业特点,融合核安全“纵深防御”理念,以“零容忍”态度坚持反腐败斗争,以期有效管控经营风险,促进各核电“三大基地”全面开发建设,增强核电从业人员的核安全观,履行好肩负的政治责任,为x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贡献核电力量。
(一)全面建立“大监督”体系
构建形成“188+N”监督格局。发挥党委领导、纪委协调作用,广泛调研核电同行单位的先进做法,深入了解基层单位的良好实践,形成x“188+N”“大监督”体系:明确1个目标,即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强化党内监督;开展聚焦财会、采购等8个专门监督,落实各管理主体的职能监督责任;用活定期协商、协同联动等8大工作机制,织密监督网络;构建N项制度的开放性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
创新延伸“大监督”触角。“188+N”“大监督”体系整合专责监督、群众监督、财会监督及采购监督等内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针对核电工程建设、经营发展阶段性特点,明确各职能部门27项职能监督内容,梳理25项“大监督”衔接事项。结合行业特点将核安全监督创新性地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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