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的工作部署,保障三防责任制落实到位,切实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早准备各项应对措施,提高三防减灾成效,特制订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检查,主要是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镇(街)基层三防工作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机电排灌泵站、蓄水1万立方米以上山塘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工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黑点、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建筑工地、景区(公园)、滨海浴场、自然保护区、林场、农场、堆渣场、渔笔宝、“三无”笔宝舶、渔(蚝)排养殖场、渔港、电力、通信、核电、石油、化工、燃气罐储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点)、应急避护场所等重点对象防汛防台风风险防控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
(一)各镇(街)各单位自查情况。检查各镇(街)各单位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自查情况,包括检查形式,检查范围是否按《xx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x三防办〔2024〕4号)文件及我市三防相关通知要求全面覆盖、逐项检查,检查所填表格是否有防汛责任人全程参加,例如水利工程自查所有表格(须由防汛责任人员参加检查并签名盖章确认,缺一宗工程视为自查工作不全面),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镇(街)自查情况以查看各镇(街)书面材料为主,并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三防责任制落实情况。三防责任人应包括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三防指挥部成员和成员单位内设对口机构负责人及联系人;镇应急办(防办)所有工作人员;各类水利工程三防行政、管理单位、技术和巡查责任人;行政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居)其他干部和村民组长、铜锣和手摇报警器负责人、简易雨量水位计观测人员;重点部门负责人(包括学校、核电等高危行业、企业、农场、林场、矿场、养殖场、旅游景点、在建基建工程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抢险队伍主要、分管和具体联系人;受威胁重点人群的转移负责人。检查各镇(街)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三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防汛防旱防风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指令执行落实情况;三防责任人确定、公示和岗位培训情况;“三个联系”制度、责任人系统录入更新、责任人安装使用“应急一键通”APP情况,切实落实“山边、海边、河边”等薄弱环节的防汛防台风责任。
(三)建立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落实情况。检查各镇(街)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情况,建立健全辖区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情况。各镇(街)台账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黑点、危房、削坡建房、简易工棚、铁皮屋、泥砖房、景区(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场、农场等“山边、海边、河边”灾害高风险区和堆渣场、建筑工地、小山塘、小水电站、渔笔宝、“三无”笔宝舶、渔排养殖场、渔港、滨海浴场、电力、通信、核电、石油、化工、燃气罐储企业、危化品产储点、应急避护场所等重点对象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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