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生产月宣讲讲稿(4313字)
同志们: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面由我以“xx”为题,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开展宣讲。
一、坚定走好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亲自决策、亲自推动组建应急管理部,亲自缔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并授旗致训词,就应急管理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事关应急管理事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同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实践总结和理论升华,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为坚定走好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前,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我们也能够做到不惜一切代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根本价值遵循,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安全问题,尤其要防止发生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安全感。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集体学习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讲话,反复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领域的根本任务,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2024年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重要指示: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善后等工作。这是近期发生的又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责,进行深刻反思。习近平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4年5月2日,广东梅大高速塌方灾害做出重要指示:广东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发生塌方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要全力做好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妥善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要抓紧抢修受损道路,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当前正值“五一”假期,群众出行增多,人员流动量大,部分地区还将出现大范围降雨和强对流天气,各类事故灾害易发多发。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处置重点地区和关键领域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这一系列的指示批示精神,鲜明地表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安全生产的高度关注和庄重承诺,不仅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而且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言以蔽之,发出了安全生产的最强音。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明确,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就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最严厉的手段深化隐患整改,以最有效的措施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安全根基护航高质量发展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强化安全根基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一方面,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要求,只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才能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安全也是企业竞争力的体现,一个注重安全、能够保障员工和客户安全的企业,更容易获得市场的认可和信任,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安全的根基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由多个方面共同构成稳固的安全体系,涉及法律法规、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应急响应能力等诸多方面。围绕这次安全月的主题:
1.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在基础设施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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