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市长在2024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回顾过去,我们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突出绩效导向“立标准”,做到规范引领
继往开来,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来,**各级各部门锚定目标、笃行实干,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细落实落地。截至2022年8月底,全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及时提炼总结改革成果,全面梳理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提升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省财政厅决定研制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标准。**市作为“**模式”重要贡献者之一,进一步发挥“助推器”作用,主动请缨,挑起预算绩效管理**省地方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的重任。
守正创新,因地制宜研制标准。**市财政局会同**省财政厅绩效管理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相关专家提供智力支撑。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作战图”,深入省、市、县区部门调研,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瓶颈问题和现实需求。同时,充分吸纳国内预算绩效管理先进经验。经过一年的辛勤努力,完成《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研制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8日正式发布。
三大亮点,有章可循聚力增效。全面性。“全过程”方面,《规范》规定了绩效目标、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全方位”方面,规定了项目、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和下级政府绩效管理;“全覆盖”方面,规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同时,规定了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适用对象包括各级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其他适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第三方机构。规范性。为实现快速复制、推广的目的,《规范》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流程再造,明确各项工作“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同时,《规范》将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工作模板化,提供若干工作方案、报告和指标框架模板,方便使用者快速应用、规范操作。实用性。配套编撰28万字的《**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操作指南》和26万字的《**省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详细阐述省、市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其中,优选近年来省级和各市预算绩效管理优秀案例进行解析,充分展示如何将绩效工具深度融入预算管理。
(二)突出过程导向“对标准”,做到提质拓围
系统推进,“全方位”自上而下衔接紧密。政策和项目绩效层面。**市财政局建立了重大政策和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在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政策绩效管理。近年来,市级组织开展21项政策绩效自评,并选择科技创新驱动等5项政策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市级调整完善24项政策,其中取消政策5项、调整政策4项、明确政策期限15项;将21项产业专项资金合并压减为农业、工业科技、文旅、服务业4项,每一个专项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改变过去多头管理、分散安排的现象。自2023年3月“免申即享”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市兑付财政奖补资金8.7亿元,惠及3273户次企业,大大提高了政策资金的供给效率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部门绩效层面。在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组织部门全面梳理现有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文件、流转表单、内控制度、工作成果等,结合部门自身管理要求,优化部门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强化部门绩效主体责任,促进部门业财融合,激发部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积极性。近年来,市财政局选择15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部门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政府绩效层面。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均出台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举措,近三年市级累计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4.62亿元。市财政连续四年分别对金安、裕安、叶集、开发区政府开展绩效评价,促进区级提高治理能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突破点,引领财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市级财政管理绩效连续三年获评省政府表彰激励。
闭环管理,“全过程”深度融合预算与绩效。预算编制环节做“优”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是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事前评估、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决定了评估、监控和评价报告的质量。**市始终坚持规范目标设定,将绩效目标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线上,对不符合要求的绩效目标出具详细的修改意见并予以退回;线下,上门服务,指导预算单位修改完善绩效目标。坚持审核绩效目标就是审核预算的原则,共审减2024年项目预算5.82亿元。项目入库环节做“实”事前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嵌入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作为重大政策、项目设立、调整的前置条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新增财政支出政策评估论证工作的通知》(*政办〔2024〕10号),明确需市级财力安排的新增设立、提标扩面、到期延续的政策,按照“部门评估、财政论证、政府审定”的流程开展评估论证工作。经部门评估、财政论证后,主管部门将新增财政支出政策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24年,**市财政局组织预算部门对拟新增资金300万元(含)以上的120个项目开展评估,市财政结合预算评审进行审核,共核减9.82亿元,审减率达17.7%。预算执行环节做“准”绩效监控。**市财政局建立健全“部门单位集中监控+财政审核+财政重点监控”工作机制。2023年,组织部门单位对676个项目、78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监控。在部门单位绩效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市财政局选择125个重点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开展,重点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截至当年10月份,根据监控结果收回年底前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资金7355.6万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领域。决算环节做“深”绩效评价。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坚持问题导向选择财政重点评价对象。**市财政局规范评价工作程序,按照《规范》规定的“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结果应用及公开”三个环节13个步骤开展评价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双评审”机制。评价工作前期,审核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和评价标准,确保评价方向不跑偏。现场评价完成后,审核评价报告,确保评价结论实事求是、评价等次真实可信,问题查摆有理有据,建议切实可行,不断推动财政重点评价出精品、真管用、见实效。2020年以来,共计开展98项财政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80亿元,根据评价结果压减优化预算11.5亿元。
突出重点,“全覆盖”拓展绩效广度与深度。覆盖“四本预算”。自2020年起,市级启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实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全覆盖,每年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2022年,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先后开展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绩效评价。覆盖重点领域。**市财政局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务、政府购买服务等绩效管理办法,在实现重点领域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每年各重点领域均选择部分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市级先后开展39个政府债券项目、16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0个政府采购项目、4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4个政府投资基金评价,分别涉及资金102.79亿元、10.27亿元、2.23亿元、9.88亿元、4.88亿元。覆盖转移支付。**市财政局制定绩效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市直部门和各县区实现转移支付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置整体、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确保整体、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逻辑清晰、相应匹配。组织市直部门和各县区对中央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三)突出结果导向“达标准”,做到约束有力
完善绩效结果反馈和问题整改机制。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安排项目预算,绩效监控结果作为项目预算调整、收回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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