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新征程上推进全党做统战的三个维度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A总书记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并号召全体中国共产党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A总书记的讲话特别是对全体中国共产党员的号召,是新的征程上全党做统战的动员令。学习贯彻A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就要进一步推动全党做统战,更好地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
一、充分认识全党做统战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增强全党做统战的高度政治自觉
(一)全党做统战是中国共产党党性的内在诉求
统一战线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的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中的自身团结以及联合同盟军的问题。中共一大明确提出了工人阶级自身团结统一的问题,指出“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支援工人阶级”“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联合第三国际”[1],但对同盟军问题还缺乏清晰认识,提出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1922年6月1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这是党成立后公开发表的第一个重要的政治声明,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联合战线的主张。7月,党的二大通过了党关于统一战线的第一个专门文件《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对建立民主联合战线的必然性、可能性和发展前途、任务、活动方式、实施计划等都作了规定。中国共产党在成立短短一年时间里,就实现了对无产阶级自身团结统一和同盟军问题的清醒认识和正确决策,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始终坚持加强党性锤炼,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种党性必然会要求每一个中共党员都做统战,都去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一同奋斗。
(二)全党做统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需求
1919年,毛泽东在《民众的大联合》一文中指出:“较大的运动,必有较大的联合。最大的运动,必有最大的联合。”“由许多小的联合,进为一个大的联合……由许多大的联合,进为一个最大的联合。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必须实现中华民族的大联合。”鸦片战争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从成立时起,就确立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宏大的初心和使命,确立了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然后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必须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联合。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从一开始就任重道远,需要全体党员的共同参与。当前,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复杂性前所未有,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多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前所未有,统一战线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工作更加艰巨繁重,更是非集全党之力不可。
(三)全党做统战是统一战线的成功探求
国民革命联合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次统一战线,是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的党内合作。当时,针对共产党员要不要加入国民党、要不要全体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在党内引起了长达一年多的探索与争论。为了统一全党思想,在党的二大刚刚闭幕不久的1922年8月底,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西湖会议,讨论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问题,最后决定在孙中山改组国民党的前提条件下,共产党的少数负责人先行加入国民党,同时劝说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1923年6月,党的三大经过激烈争论,通过了《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等,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方式实现国共合作。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一大召开,会议通过《中国国民党章程》,确认了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原则。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第一次国共合作,不仅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也探索积累了全党做统战的经验。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先后成功建立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等五次统一战线,每次都离不开全党的智慧和力量。
(四)全党做统战是党的领导人的明确要求
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党的领导人对全党做统战有许多重要论述。毛泽东指出:“去掉孤傲习气,善于和非党干部共事,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用热烈的同志的态度对待他们,把他们的积极性组织到抗日和建国的伟大事业中去,这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2]邓小平指出:“统战工作是全党各部门的工作,如果不使每个干部、每个党员都懂得这一点,这项工作是做不好的。”[3]江泽民指出:“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彻到党的工作的各个方面,必须全党一致努力,才能做好。”[4]胡锦涛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作用和发展要求,充分认识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的重大意义。A也强调,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党的领导人关于全党做统战的重要论述,为全党做统战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总之,全党做统战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正是依靠全党的力量,中国共产党才最大限度地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了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必须从党的百年统战史中汲取奋进的力量,赓续好全党做统战的红色基因,切实增强全党做统战的高度政治自觉。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党做统战提供制度保证
(一)加强政权性质及政权组织形式设计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中国共产党开始了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的,以法律的形式对苏维埃政权体现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性质作出了保证。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召开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吸收工农群众参加政权。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在政权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即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小资产阶级;不左不右的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1941年5月1日,中共中央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为“三三制”奠定了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三三制”首先在陕甘宁边区部分区县进行试点,此后在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相继建立起来。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产阶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在政权组织形式上,新、老解放区逐步建立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明确提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并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府——内蒙古自治政府。在城市解放后实行军事管制时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党和政权领导机关联系群众的组织形式。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通过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规定即将成立的新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1954年9月,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开始,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建立的政权性质及政权组织形式,为各个历史时期全党做统战提供了政治保证。
(二)不断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党的二大制定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党章,在党的纪律方面明确规定本党党员都须绝对服从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议决。五大党章首次对党的支部作出具体规定,指出支部是党与群众直接发生关系的组织,支部的任务主要就是积极在活动中领导群众的日常斗争,扩大党的影响并实行党的口号与决议于群众中。七大党章首次确定了党的总纲,将同盟军问题写入总纲,指出中国革命在目前阶段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革命有国内外广泛的同盟军。因此,中国共产党在目前阶段的任务是:对内,组织与团结中国的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知识界和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以及国内各少数民族同自己一道;对外,联合全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而奋斗。总纲还首次确定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指出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迫切需要,并帮助他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决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同时以革命精神不知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众,启发与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七大党章还首次规定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义务之一就是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八大党章首次将统一战线明确写入总纲,指出党必须从各方面巩固工人和农民的兄弟联盟,巩固一切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巩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关系。十一大党章总纲明确写入了革命统一战线,指出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方方面面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革命统一战线。对党员的义务,要求党员团结党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包括反对过自己反对错了的人,密切联系群众,有事同群众商量。十二大党章总纲开始确定爱国统一战线,此后,党的历次党章总纲中对爱国统一战线的规定不断发展完善,十九大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党内根本大法的效力。中国共产党的历次党章关于统一战线的规定,为全党做统战提供了严肃的法纪保证。
(三)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机制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全党做统战工作机制的探索建立。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即从组织上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机构建设。1938年秋,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各级党委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zuomuban.com/137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