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人才振兴要解答好三个关键问题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壮大乡村人才队伍”,进一步强调了人才培养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在乡村振兴的现实过程中,人才的缺乏,是当前农村人才困境的典型表现,而这一现象背后反映的,正是乡村振兴中面临的发展困境。显而易见,如果乡村留不住自身发展所需的人才,乡村振兴也就无从谈起。因此,针对乡村人才流失的问题,解答好“进城与留人”“留住哪些人”“怎样留住人”这三个关键问题。
处理好农业直接从业人员进城与农村留人的关系。乡村人才振兴需要跳出一个认知误区,即有一种意见是农村人口不能继续外流,这种观点未必符合发展规律。事实上,农村人口外流进城务工依然是大趋势,需要把该打开的“城门”打开,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截至2023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但农村依然有4.7亿多常住人口、6亿左右户籍人口。即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农村依然有3亿多常住人口。可见,乡村振兴拥有的农村人口数量并不少,但关键是人才结构的质量而非人口的数量。因此,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必须要处理好农业直接从业人员进城与农村留人的关系。
一方面,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鼓励能进城愿进城的农民更快更好融入城市,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等合法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其原因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方向,随着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智能化、信息化发展,客观上不少农业直接从业人员需要退出。
另一方面,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适度规模型的经营人才需要增加。随着乡村“三产”融合发展,必定会大量需求懂得“农工文体旅”融合的复合型人才,但这些人才的需求量要与农村产业的实际发展水平相匹配,以提升乡村振兴中所需要的人才的整体质量。
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留住哪些人。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主要是高素质现代农民、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者,应该鼓励这些人回到农村。因此,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留住的是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文化卫生体育及科技等各方面人才,而不是简单地说“乡村留人”,更不意味着扭转农村人口减少的大趋势。
一是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业是乡村的特色主导产业,农业生产经营人才是乡村人才的重要主体。因此,需要留住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者和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人才。
二是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产业振兴,必须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效益,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留住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
三是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环境美不美、教育质量好不好、医疗水平高不高、文化休闲娱乐丰不丰富决定着乡村能否留住人。因此,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留住高质量的乡村规划建设人才、乡村教育人才、乡村卫生健康人才、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
四是乡村治理人才。乡村善治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保障和基础。要实现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统一,就必须吸引留住优质的乡镇党政人才、村级党组织人才、村级经营管理人才、村级法治人才和村级社会工作人才。
五是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建设农业强国,利器在科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留住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和科技特派员等农业农村科技人才。
通过“规划+产业+机制+环境”组合留住人。乡村要想吸引人才、凝聚人气,必须有产业作支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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