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必须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和服务。其中,最为基础的是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把政治要求融入审判工作的意识,把办理每个司法案件都作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契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从人民法院的“两个属性”入手,树牢将政治要求融入审判工作的行动自觉。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更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这就是人民法院的属性所在。该怎么去理解、把握并实现?政治机关是人民法院的第一属性,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讲政治。司法权是执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系统是政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工作自诞生之日起就在党的领导下,服从服务于党的领导、党的事业、党的发展。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人民法院一刻也离不开党的领导,一刻也离不开讲政治。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的宪法属性,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崇尚法治。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权益,具有明晰权责、稳定预期、不留隐患的优势。越是疑难复杂问题,越是重大紧急情况,越要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越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依法定分止争。法院作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力量,更要厉行法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和推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最大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将这一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成效优势,就必须不折不扣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将政治要求融入到审判工作中,并形成行动自觉。
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两个结合”入手,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具有鲜明的理论创新特质、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是“两个结合”在法治领域的最重要成果。立足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要求我们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一个时期以来,人案矛盾客观存在。从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出发,我们就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而是要花大力气“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要坚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要实质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立足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文化,要求我们将“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也是法治自信的渊源。坚定法治自信重在见诸行动、知行合一,要把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具体案件办理中,把天理国法人情融于释法说理中,将“和为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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