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深入推进外部董事队伍建设 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国国企党建会以来,国资国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创新实践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作为出资人代表,一手连着出资人机构,一手连着国有企业,地位重要、责任重大,成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外部董事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持续提高履职能力,有力有效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把准定位,明晰外部董事职责
方向明,则道路清。作为国企外部董事,要时刻把准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依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科学高效履职,贯彻落实出资人意志,对出资人负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等制度规定,外部董事承担职责主要有以下几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国企外部董事作为出资人代表,看问题、作决策必须站稳出资人立场,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治站位,心系“国之大者”,立足董事会功能定位行权履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谋划企业发展战略。国企外部董事要观大势、顾全局、谋长远,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引领作用,围绕服务国家战略,研判行业发展趋势,聚焦主责主业研究重大问题,积极为企业战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企业识变应变,及时把握发展机遇,因时因势提早谋篇布局。科学理性审慎决策。国企外部董事要准确把握出资人意志,围绕落实企业发展战略,对所议事项客观、独立、充分发表明确意见,科学、理性、审慎地作出决策,推动企业“做正确的事”。当发现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违规决策,或者拟作出的决议将损害出资人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应明确提出反对意见。
二、有效识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外部董事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推动企业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内部审计管理,有效识别防范化解战略风险、经营决策风险、系统性风险,向董事会或者董事长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指导经理层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和处置方案,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国企外部董事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企业重大问题和重大异常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警示,必要时提供专项分析报告。主动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必要时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决议有效落实。积极建言献策。国企外部董事就企业战略发展、改革创新、董事会运行规范性和有效性等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向经理层提供专业指导,促进董事会功能作用有效发挥,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三、提升能力,准确科学履职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承担的使命任务重大,面临风险挑战复杂。国企外部董事必须不断提升与董事会功能作用相适应的履职能力。一要提升政治能力。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央大政方针、国资监管政策以及对本行业、本企业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关注企业战略方向、布局部署,确保企业不偏向、不僵化、不掉队。二要提升专业能力。持续加强对任职行业企业的学习了解,发挥财务、审计、法律、战略规划等专业优势,努力作出专业判断,问有力、有深度、有穿透性的问题,说有用、有效果、有指导性的话。三要提升监督能力。发挥调研、列席会议等多种制度设计优势,多角度了解把握企业真实情况,及时如实向出资人代表机构反映问题、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四要提升沟通能力。加强与企业各层级沟通交流,讲究沟通艺术,注意方式方法,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不颐指气使、发号施令,也不当“甩手掌柜”“二传手”,通过精准有效沟通,汇聚推进企业发展合力。五要提升应变能力。无论形势更迭、人事变动,始终保持定力,牢牢把握董事会功能作用和自身职责定位,利用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创造性开展工作。外部董事履职质量直接影响企业董事会运行成效,影响着“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制度优势能否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外部董事要把准职责定位,准确正确履职,平衡处理好五个关系,做到“积极但不越位、助力绝不添乱”。
平衡处理好对出资人负责和对企业负责的关系。国企外部董事作为出资人代表,应对出资人负责,贯彻落实出资人意图,确保出资人机构职责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同时,外部董事一经聘任,即成为企业董事会成员。企业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不能随意操纵外部董事,干预影响外部董事独立履职。外部董事应对企业负责、维护企业利益,通过科学高效决策、专业履职尽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平衡处理好在董事会行权履职与自觉维护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尊重支持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国企外部董事要把准董事会功能作用,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决策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在审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时,要督促企业将党委(党组)会议纪要等记录作为董事会议案必要支撑文件之一,自觉维护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外部董事对经理层负有指导、帮助和支持责任,保障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维护好经理层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在履职中不得超越职权范围干预或者指挥属于经理层的事务。
平衡处理好决策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与履行监督职责的关系。国企外部董事要把准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核心主责,在董事会权责界面和运行体系框架内,行使对经理层经营管理监督,推动企业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部董事要在董事会领导下,推动企业加快探索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内容、议事规则、监督方式、成员构成、支撑机构等,推动审计委员会更好承接监督职能。
平衡处理好独立表决、个人负责与集体研讨、集体审议的关系。国企外部董事要保持决策的独立性,在深入研究议案材料的基础上,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独立表决、独立负责。要认识到,外部董事之间是平等的、独立的,在履职中不宜过分强调外部董事集体履职、团队作战,避免从众决策、平庸决策。还要深刻认识到,企业经营班子是经上级党组织层层把关、慎重考虑、履行法定程序派到企业去的,也是出资人代表,直接承担着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压力。外部董事在履职中不宜过分强调“外部人”身份、“内外有别”,应加强与内部董事沟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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