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几点思考
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编办学习贯彻A总书记“编制机构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为主题,积极研究探索当前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存在的问题,旨在明方向,促改革,找差距,解难题,共同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下面,结合我市机构编制工作的实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思考。
一、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正确找准机构编制部门新定位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巩固组织基础、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赋予机构编制工作新的历史使命。“十四五”规划提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的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机构编制部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正确找准站位定位,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构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上不断努力,不断提升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为护航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一)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要正确把握站位定位。一方面要注重提高站位,深刻领会总书记、党中央的战略意图,强化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工作机关、政治机关的意识,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的原则,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对党和人民负责,胸怀市域发展大局,从政治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大视野谋划推进,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出发谋划机构编制工作。另一方面要精确把握定位,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着力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聚焦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入融合,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措施,要让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效果兼顾,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热烈的教育、卫生、住房等问题,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要坚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改革是机构编制工作的主旋律。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等,越来越触及深层次的权利和利益的再调整再分配,情况复杂,阻力和难度很大,一要谨慎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加强调研论证和评估工作,完善体制,创新机制,持续深化改革。二要更好地借势借机借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争取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要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一要注重管理的科学化,加强对机构编制标准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标准在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的作用。机构设不设,编制核多少,编制结构怎么定,不是随心所欲、讨价还价,也不是拍脑袋、想当然,而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标准,要标准来管理,用标准来说话。二要注意管理的制度化。严格执行编委会和编办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规范用编审批、办理入编减编等工作程序,完善重大机构编制事项集中研究制度,联合组织人事部门规范编内和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编制政务公开、编制动态管理、机构编制评估、目标管理等制度,用制度管长远,把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到制度化的轨道。三要注重管理方式创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扩大,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对机构编制部门配置有限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需要编制部门迎难而上,与时俱进,突破过去“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思维局限,创新管理方式,讲究灵活,守住底线,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统筹协调,动态管理,宽严有度,增减平衡,重点保障新增职能任务和重点领域、民生领域部门的机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调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扩充编制周转池。可以通过简政放权、购买服务等方式,也可以从职能和清单入手,根据法律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单位职能和权责清单,推进定岗定责定编,根据职能弱化或消失或扩展、任务缩减或增加等,对编制进行重新整合,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腾出闲置编制。
(四)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要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依法行政是我们基本的治国方略,是政府履行职能的根本保障。要加大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树立“编制即法”的概念,深化编制法制意识。要坚持“职能法定”原则,运用法治的思维方式,依法界定和科学规范政府职能,从不断完善各部门“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入手,加强合法性审查,逐步实现机构、职能、编制与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使机构编制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查问题解瓶颈,推进X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作为市的中心城市,是X市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核心市,是X市中心市市东扩、北扩的主要市域,近年来,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市生产总值稳步增长,城市规模和人口规模迅速扩大,机构编制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厘清权责边界,理顺部门职责交叉事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保障重点领域编制需求,为X市高质高效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取得良好实效。但目前还存在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教职工编制缺口较大,阻碍中心城市教育事业发展
近年来,市迅速发展,城市扩容,人口翻倍剧增至X万,大量生源从周边县市市流入,X年减编控编后,中小学、幼儿园生数从X万多净增到X万,我市陆续投入相应教育配套设施,新增小学X所,幼儿园X所,但因执行中央减编控编政策,编制无法新增,目前编制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教职工编制缺口XX多名,今后随着X市日益发展,势必要投入更多教育资源,编制需求将持续增长。今年省市先后给我市下达部分教职工专项编制,我市也先后从市直部门调剂XX名编制给基层学校,但还无法填补缺口,大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无法按照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核定编制,有的幼儿园甚至只有个位数的编制,大部分用编外人员补充,由于编外人员流动性大,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受限,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我市教育事业的提质发展,特别是中学教育发展较慢,造成整个X市中心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分布不均衡,催生高价学市房和教育不公平问题,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二)行政编制长期不足,造成混岗现象十分普遍
X市于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行政编制是由原鲤X市一分为三而来,因此建市以来我市行政编制一直处于严重不足的状态,基本只够配备科级领导干部,有的单位扣除领导使用的编制后,难以满足一个内设股室配一名行政编制的要求,比如市统计局,行政编制X名,领导职数X名,扣除领导职数后,行政编制只剩X名,不够X内设股室分配。而这种现象在街道更为明显,大部分街道扣除党政领导职数后,行政编制不够街道五办分配,造成街道定岗定责到人存在很大困难。基层的解决办法只能是抽调事业人员顶岗,补充行政人员的不足,由此造成混岗现象十分突出,事业单位职能空挂或者履行不到位,人员编制难以按照单位职责配置,有限编制资源效益难以最大化,制约着我市管理体制机制、岗位设置的调整优化等等。
(三)法律制定相对滞后,部分职能存在管理漏洞
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行政职能,明晰权责边界,也将过去一些模棱两可的职责暴露出来,推诿扯皮事项增多。一些新兴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对落后,导致一些职责归口没有法律依据,部门推诿扯皮,出现无人管的真空现象。这时往往交由编办裁判,但是没有法律依据,上级编制部门没有统一明确的情况下,基层编办往往难以裁决。比如《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后,对无证经营非危化品成品油违法行为,因为无法律依据,处于各部门无法实施处罚的尴尬局面。今年在X街道发现一处涉嫌无证加柴油窝点,最终只能由商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公安分局等单位进行处理,消除隐患。再比如物流监管,养犬管理、托管机构监管等,因无法律明文规定,缺乏主管部门,有的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管理,容易推诿扯皮,造成监管盲市和真空。
(四)市市两级部分事权划分不明晰
作为中心城市,市与市直部门在职权方面的联系较为密切,尤其是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行市市两级一支执法队伍,除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保留在我市,其他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等领域的执法队伍均设在市级,市市两级联动更为紧密。在实际履职中,部分事权较为容易产生职权交叉、职责边界不清等情况。比如市自然资源局职责至今未能与市级理顺,“三定”规定至今未能制定印发;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反映执法体制改革后,市农业执法机构连人带编已经移交市局,但是在对违法占地行为的监管执法、对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的监管执法、“两违”的监管执法、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执法(秸秆焚烧)等方面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仍为厘清。市场监管局反映多头重复监管情况恶化,工作机制难以理顺。对同一个违法线索,按照原执法程序,由市市场监管局或市局支队检查即可,而按现行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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