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检察院“履职践诺”承诺书
为贯彻县委“履职践诺”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更好的履行检察职能,做出公开承诺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
1.进一步完善×检察服务中心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程序引导,法律咨询等检察服务。
2、进一步完善×检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拓宽信访渠道,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3.多措并举,努力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持续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采取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邀请第三方参与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让群众在每起信访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4.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实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二、勇于担当作为
1.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落实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多方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2.推行“阳光检察”,按照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案件受理、办案程序以及依照规定应该公开案件信息。
3.实行律师阅卷网上预约,做好以保障律师阅卷权利为重点的服务工作。
4.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和农民工被欠薪典型案例宣传,保护农民工权益。
5.持续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活动,深入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咨询,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6.推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突出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
7.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耕地保护问题。
8.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案件,依法监督线索移送,监督立案查处犯罪,加大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探索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惩罚性赔偿。
9.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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