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能源汽车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章程

湖北省新能源汽车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相关精神,政行企校协同推进产教融合,更好服务教育强国、制造强国、交通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积极服务湖北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共同体名称:湖北省新能源汽车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英如来写作网:HubeiProvinceNewEnergyVehicleIndustryIndustryEducationIntegrationCommunity
    第三条湖北省新能源汽车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由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风集团)、武汉理工大学、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牵头,联合行业组织、本科学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组建跨区域新能源汽车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第四条共同体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业务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指导。
    第五条共同体的宗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学校双主体作用,整合新能源汽车行业优质资源,匹配行业需求与教育供给,为新能源汽车行业“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分高效的技术和人才支撑。
    第六条共同体工作原则:系统推进、服务需求;多元协同、共建共享;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开拓创新、互利共赢。
    第二章目标与任务
    第七条共同体的目标: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共同体内促进院校专业布局与产业结构布局基本匹配,推进教育培训内容与岗位需要高度契合,加强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推动技术协同创新成果有力支撑产品升级和工艺改进,形成教育和产业全要素融合的政行企校协同育人模式,建成产教布局高度匹配、服务高效对接,支撑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省级及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共同体。
    第八条共同体的主要任务:融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文化立德树人;围绕产业链发布产业报告;基于教育链提升关键办学能力;面向人才链多元联合培养;畅通创新链协同技术攻关。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
    第九条共同体设理事会和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不同的专门委员会(产教联盟)。理事会为共同体权力和决策机构,秘书处是共同体的常设机构,负责共同体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共同体理事会
    1.共同体理事会组成
    共同体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组成。理事长单位为东风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为武汉理工大学和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召集理事长会议,行使理事会的职权。
    2.理事会职责
    (1)审议共同体章程;
    (2)审议共同体工作报告;
    (3)审议共同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审议内部管理制度;
    (5)领导共同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6)制定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
    (7)审议决定成员单位加入或退出;
(8)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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