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党章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如何理解党章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对每一位党员来说,如何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此采访了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勇。
记者:一部党章发展史就是一部党的纪律建设史,在党的纪律建设历史上,党章经历了怎样的演化?
王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1920年9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前,蔡和森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信中阐述了关于组织共产党等问题的意见,其中特别提到党的纪律重要性问题,“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分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毛泽东在回信中表示,“你这一封信见地极当,我没有一个字不赞成”。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理念,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在历次党章中都有体现。
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对党的组织纪律就作了明确规定,“委员会的成员经当地委员会书记介绍,可转到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就已经开始专章规定了党的纪律内容。五大党章将党的政治纪律旗帜鲜明地列入党内纪律检查范围,突出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七大党章首次把“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作为党的组织纪律予以正式确立。十二大党章把“四个服从”又做了内涵更为丰富的阐释。1992年通过的十四大党章,首次把“从严治党”写入其中,标志着我们党正式将其作为管党治党、严明党纪的总遵循和根本原则。
党的十八大后,党章内容更为完善,依规治党、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等内容被写入了党章。十九大党章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与此同时,党中央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三次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并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紧密衔接。
记者:我们如何理解党章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
王勇: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在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中,党的纪律建设是重中之重。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正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在管党治党中发挥着根本性作用。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
党章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可以从三个角度理解:第一,党章的地位与性质决定了它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第二,党章自身就直接规定了党的纪律内容,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总遵循。第三,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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