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关于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带领市直机关工委全体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工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一年来履职尽责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一是系统学习,深入领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制定详细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4次,专题研讨2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培训教育,提升素养。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3期,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培训党员干部200余人次,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宣传推广,营造氛围。通过机关内部刊物、网站、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布法治宣传信息20余篇,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
(二)精心谋划部署,压实法治责任。一是统筹规划,明确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2次,制定了工委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合力。与司法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考核,确保实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工委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2名,为工委重大决策、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20余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二是加强文件审查。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建立了文件审查工作流程,对工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4年共审查文件10余份,提出修改意见30余条。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了工委工作规则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规范了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一是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建立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不力、执法不当等行为进行严肃追究。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3次,培训人员50余人次,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透明。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建立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一般违法行为轻罚清单等,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和灵活性。
(五)维护司法权威,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支持司法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等制度,2024年工委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积极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二是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定期对工委内部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起,维护了工委的和谐稳定。三是加强法治监督。加强对工委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学习深度不足。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还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理解其内涵和实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科室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没有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宣传力度不够。法治宣传工作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宣传方式还不够丰富,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还不高。
(二)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建立了一系列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制度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存在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二是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还不够严格,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制度形同虚设。三是制度完善不及时。随着法治建设工作的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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