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书记2024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关于召开2024年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深入学习了党的XX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细致研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书记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同时也更加明确地认识到自己在工作和思想上的不足之处。在此,我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向大家详细汇报如下,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一)围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尽管积极参与各类政治学习活动,但对党的理论体系、方针政策的学习常停于表面,缺乏深度钻研。例如,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对于其中关于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与国家发展战略的深刻内在联系,未能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我们仅停留在对会议提及的相关内容的一般性了解层面,未能深入思考并明确如何将会议精神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潜在的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问题认识不够深刻。在面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网络上针对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待遇保障等方面发表的不实言论时,未能及时敏锐察觉其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缺乏从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加以重视和应对的意识。三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偏差现象。在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退役军人事务的政策过程中,有时对政策的理解不够精准,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例如,在执行退役军人就业培训政策时,由于对政策中关于培训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及补贴标准的部分条款理解有误,使得部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未能及时参与合适的培训项目,或者在培训补贴发放上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退役军人的获得感。
(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不够坚定。在处理退役军人相关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和矛盾时,有时会出现思想波动和畏难情绪,未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例如,在处理部分退役军人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信访诉求时,面对较为激动的情绪和复杂的问题情况,未能积极主动深入了解事情全貌,而是产生了回避、拖延的想法,没有以坚定的党性原则去积极化解矛盾,导致问题解决进度缓慢,影响了退役军人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二是工作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在某些重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中,偶有出现工作纪律松懈现象。尽管此类行为未对会议产生重大影响,但反映出对工作纪律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同时,在工作时间,个人事务导致的短暂离岗现象时有发生,未能严格遵守请假制度,这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也对团队协作氛围造成了不利影响。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时,存在调研不深入、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调研为例,目前仅限于电话询问和书面资料收集,缺乏深入企业实地考察和与退役军人的面对面交流,导致对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掌握不够全面、准确,提出的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难以有效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问题。
(三)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精神尚需加强。面对一些需要多部门协同完成的退役军人重大任务时,出现了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的问题。例如,在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进程中,涉及与财政、人社等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由于担心在协调过程中出现失误而承担责任,未能主动积极地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工作,而是被动等待上级领导的指示或依靠其他部门的推动,导致工作进度迟缓,影响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进程。二是创新能力亟待提高。目前,仍习惯于沿用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处理退役军人事务,缺乏创新思维和开拓进取的精神。在服务退役军人的过程中,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措施有限、手段单一。比如,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退役军人服务效率和质量方面进展不够迅速,仍然主要依赖传统的线下服务模式,未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服务的精准化、个性化,与新时代退役军人对便捷高效服务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廉洁自律细节把控不足。虽然能够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还不够注意。例如,在参加一些退役军人企业举办的交流活动时,会接受对方赠送的一些小礼品,虽然价值不高,但反映出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党建工作重视程度方面尚存不足。作为副书记,在推进党建工作过程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未能达到应有的水平,表现出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一定程度的重业务轻党建倾向。在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计划时,对党建工作的规划和部署未能做到细致全面,导致党建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工作未能实现深度融合,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例如,在组织退役军人就业帮扶活动时,未能充分结合党建工作,未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影响了活动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集中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主,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宽松软现象,对于部分党员的违规行为,批评教育的严肃性有待加强,警示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例如,在为退役军人办理事务的过程中,部分党员的服务态度冷漠、工作效率低下,对此仅限于表面的口头批评,缺乏深入的原因分析和有效的改进措施,导致问题反复出现。三是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不够全面深入,监督机制尚不完善。特别是在退役军人优抚资金发放、服务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监督力度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的违规行为。例如,在某次退役军人优抚资金发放过程中,由于监督不到位,出现了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导致资金发放对象不准确,损害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理论学习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尚显不足,未能充分将其视为提升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的关键路径。学习过程中系统性和主动性不足,往往呈现出为完成任务而学习的状态,未能真正实现学习的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这导致对党的理论理解不够深入和全面,难以将理论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在工作中缺乏理论指导和政治引领。
(二)党性锻炼频率需进一步提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未能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缺乏对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和各种诱惑,党性定力有待加强,易受外界因素影响。未能将党性锻炼融入日常工作实践,缺乏常态化党性修养提升机制,因此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难以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三)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逐渐淡化了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宗旨意识,没有始终把退役军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与退役军人的联系不够紧密,对其实际需求的掌握还不够精准,主动服务的意识和行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更多地考虑如何更好地完成任务,同时更应关注退役军人的感受和需求,以确保工作作风扎实,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四)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需进一步加强。缺乏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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