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会长在慈善总会理事会暨全省慈善总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理事、同志们:
这次会议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重点慈善项目,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交流经验做法和工作打算,共同谋划发展思路,对于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方伟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将发表讲话,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慈善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上午十三个市慈善总会的交流和刚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发言讲得都很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慈善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鉴于这是省慈善总会换届后第二次理事会,也是第一次工作会议,各项重点工作已见诸报告,有关重要活动还要专门作出部署,这里我着重围绕几个基本问题讲点想法和意见,希望对大家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慈善工作有所帮助。
一、关于慈善事业的定位作用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慈善已经不仅是零星的、传统的爱心善意释放,更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革、社会分工细化的有规模、专业化的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为社会性、生理性、发展性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和服务,是助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总书记先后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为慈善事业走中国特色发展道路提供了行动指南。推动xx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找准功能定位,在深度融入中国式现代化xx新实践中发挥应有作用。
融入社会分配体系,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慈善调节作用。收入分配问题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经济学家厉以宁在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和市场经济》一书中提出了三次分配的概念,“第一次分配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第二次分配是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和公平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并明确要求“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从根本上确立了慈善事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党的二十大强调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如果用分蛋糕来比喻三次分配,我理解,初次分配是“分配蛋糕”,遵循效率原则,注重劳动报酬在分配中的比重;再分配是“分好蛋糕”,遵循公平原则,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产品平衡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关系;第三次分配是“分享蛋糕”,遵循共享原则,让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参与社会财富的流动和分配。而慈善事业主要是参与第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慈善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微观均衡流动,有效辅助政府弥补市场失灵和政策盲区,成为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力补充。当然,就其过程而言,第三次分配不必一定是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发生的,市场、政府、社会等主体分工与效率、公平、共享等价值体系,在三次分配中融为一体、动态互补。并且,也不能简单把慈善事业等同于第三次分配,慈善力量是参与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力量,不是唯一力量,作为一种混合型的社会分配方式,慈善资源不能孤立于公共资源、市场资源之外发挥作用。
融入社会保障体系,在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上发挥慈善救助作用。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慈善构成了其中独特的层次,在织密人民生活安全网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慈善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央有明确要求。2020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2021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慈善救助的资源主要用于为特定群体提供医疗物资援助、医疗费用资助、目录外特殊病种救助等,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全面、更充分的医疗保障服务”。这些要求为我们推进慈善救助与法定保障制度功能互补、有序衔接,从源头上扩展与增强全社会的民生保障能力提供了重要遵循。发挥慈善在社会保障中的功能作用,群众有更高期盼。随着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生存型救助需求和发展型帮扶需要同时存在,在解决好“有没有”的基础上,需更多关注“好不好”“优不优”的问题,推动传统慈善救助向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现代慈善活动转变。只有慈善参与的社会保障网织得更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强。
融入社会教育体系,在弘扬优良道德风尚上发挥慈善引领作用。慈善是一种秉性善良、富于同情心和责任心的个人品德,更是超越亲情、融合传统人伦主义和现代人道主义的社会公德。从“恻隐之心”到“公共责任”,从传统的仁爱观、伦理观到现代的权利精神和责任意识,慈善逐步成为现代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开展慈善活动,不仅可以从物质上缓解弱势群体的困境,还可以从心理上、情感上消解贫富差距造成的群体隔阂,形成社会阶层间的良性互动,增进社会共识,凝聚同心力量。
近年来我省慈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省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省政府设立“xx慈善奖”,引领带动全社会慈善氛围日益浓厚。但总体上慈善动员能力还不够强,慈善事业还存在整体规模偏小、慈善募捐与经济发展不匹配、社会成员慈善热情尚未充分激发等问题,创新慈善动员机制、推动慈善事业真正成为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道德实践任重道远。要大力促善,积极推进慈善理论研究和慈善文化传播,持续推动慈善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要大力扬善,搭建平台载体、丰富形式手段,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讲好慈善故事,倡导现代财富观,弘扬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要大力兴善,培育慈善参与主体的平等意识、互助精神,将一时一事济困救急的善行善举升华为全社会的价值认同和生活方式,开创示范引领、大众行善的新局面。
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中发挥慈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不是没有问题和矛盾的社会,而是能不断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的社会。慈善事业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途径,慈善组织是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越来越成为参与社会建设、提供社会服务、增进社会协同、推动社会融合的有生力量。
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慈善组织既要在社会协同上发挥重要联动作用,通过创新社会慈善资源与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的“五社”联动机制,提高基层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整体协同性,实现服务力量和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与有效配置;又要在构建政府和社会新型关系上发挥重要通道作用,主动接受政府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并积极争取政府通过政策工具赋能和服务慈善组织,使社会力量具备资源和能力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在回应群众关切、发展基层民主、化解社会矛盾中彰显慈善的独特作用。
二、关于慈善工作的基本要求
慈善事业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作为参与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赋予慈善组织重要使命。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慈善工作的基本要求。
坚持政治引领,始终保持正确方向。推进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理论上要清醒。把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发展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全党正在部署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推动慈善工作的强大力量。政治上要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属性,坚定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与党和政府同向同行,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行动上要坚决。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将慈善事业全面融入中国式现代化xx新实践,尤其是深度融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为xx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贡献慈善力量。
坚持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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