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标准程序注重规范运行努力提升两个群众组织制度落实质量
根据XX培训日程安排,下面,我主要围绕“如何提升两个群众组织制度落实质量”这一主题,与大家做一个交流。主要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充分认清现状,着力找准两个群众组织制度落实的差距不足
团支部和XX委员会作为党支部领导下的两个群众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广大消防指战员的桥梁纽带,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参谋助手。无论是转制前还是转制后,各级始终高度重视抓好两个群众组织建设,为队伍建设发展和任务高效完成培养了人才、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但从这些年抓建情况看,当前两个群众组织建设在制度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不够牢固。有的对两个群众组织认识不到位,定位不准确,是制约两个群众组织功能发挥的主要原因。机关依法帮带指导不够到位,对抓好两个群众组织缺乏学习研究,特别是在骨干培训上用力不够;有的基层主官对两个群众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对两个群众组织指导帮助不够;有的骨干对两个群众组织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任职时间短、工作经验缺乏;有的指战员对两个群众组织法规学习落实不好,对组织的活动参加不积极,依规落实的意识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落实制度不够严格。有的对两个群众工作评估没有具体标准和规范化措施,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够,难以有效激发指战员参与热情;有的人为简化程序,该开的会没开,该议的事没议,开展活动走过场;有的落实制度打折扣,哪项制度容易操作就落实哪项制度,导致体育活动代替周末育才,民主监督实效不强。三是支撑法规不够配套
二、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推动两个群众组织建设制度的规范落实
近期,我们围绕“如何提升两个群众组织制度落实质量”这一课题,多次集中XX进行了座谈研究,按照“继承过去的、融入现在的、形成我们的”思路,坚持规范与探索相结合,结合老条例和新规定对两个群众组织制度落实问题进行了探索规范。下面,我主要从两个方面作个汇报。
第一个方面,关于团支部制度落实问题。根据我们队伍目前沿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之规定,团的制度主要有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团日制度、团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籍注册制度共8项制度。根据军队新颁发的《军队共青团工作规定》,团的基本制度主要有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制度,简称“三会两制一课”,对于学习制度、团日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分别在不同章节有体现,同时对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增进内部团结的问题进行了明确。为便于大家抓好制度规范落实,我们参照军队新规定和《党支部工作条例》以及相应规范,在保留原有制度基础上,建议增加谈心谈话制度,共9项制度。
(一)学习制度。时间安排:团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季度组织一次科学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方法步骤:①制定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解决的主要问题、形式方法和基本要求。准备相关法规资料,撰写讲课提纲、教案。②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认真学习法规,结合岗位职责充分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升履职能力。③制定措施。针对学习内容,结合队伍实际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对缺课人员,应及时搞好补课。
(二)会议制度。主要有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和团小组会,统称“三会”。
1.支部团员大会。时间安排:支部团员大会由全体团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议事程序:①确定议题。团支部团员大会的议题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确定议题应当事先征求意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②会前准备。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当提前1天通知。团员应当认真准备意见。对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必要时形成方案建议。③民主讨论。召开会议时,团员应当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当适时归纳集中,研究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讨论。④形成决议。多数团员的意见一致时应当及时表决,作出决议。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表决必须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的半数为通过。如对讨论的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应当暂缓表决,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复议。表决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其中,讨论通过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发展团员、团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事项,采取举手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团支部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⑤分工落实。对团支部团员大会作出的决议,会上应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决议的贯彻实施。议事原则:①明确议事依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应当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领会上级精神,结合实际确定应当把握的具体原则。②符合会议法定人数。团支部团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书记、副书记均不在位时,一般不得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③平等议事。讨论决定问题时,书记、副书记与委员和团员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应当尊重委员和团员的意见,不得压制不同意见。④少数服从多数。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并有权向上级反映,但在团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未改变前,必须坚决执行。⑤回避。讨论决定涉及与会人员或者其亲属切身利益的事项,本人应当回避。
2.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时间安排: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议事程序:①确定议题。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确定议题应当事先征求意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②会前准备。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当提前1天通知。委员应当认真准备意见。对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必要时形成方案建议。③民主讨论。召开会议时,委员应当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当适时归纳集中。研究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讨论。④形成决议。多数委员或者多数团员的意见一致时应当及时表决,作出决议。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研究团员发展、表彰奖惩等事项,应当逐个表决。团支部委员会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表决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其中,研究表彰奖励,采取口头、举手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讨论通过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发展团员、推优入党事项和处分事项,采取举手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团支部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⑤分工落实。对团支部作出的决议,会上应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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