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高位指挥、高位组织、高位协调的城市管理机制,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顺畅开展的重大问题,形成城市治理合力,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任:??市长
副主任:常务副市长
分管市城市管理监督工作的副市长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
分管市公安工作的副市长
成员:? 市政府秘书长
市督查绩效办主任
市政府协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政府协管公安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政府协管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委编办主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兼)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公安局政治委员
市民政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园林服务中心主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玉州区区长
福绵区区长
玉东新区管委主任
玉柴工业园管委主任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次组成人员名单附后,今后,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按照“以岗定人”原则由继任者自然接替,必要时由委员会办公室行文明确。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审定全市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发展重大规划、新建和改造的内容,审定城市管理方面的项目经费预算安排;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办法,审定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研究、指导、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重大问题;指挥、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城市管理各部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重大管理活动,督办城市管理重点、难点工作,定期检查、考核验收;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协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视情况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传达贯彻落实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提出城市重大管理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城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考核考评工作,协调建立督查考评队伍,对城区、街道及市相关部门进行定期督查,定期公布、通报督查考评情况,考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并报送组织部门备案;组织召开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落实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执行议事制度、办文制度、信息报送
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
(一)议事制度
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办公室会议。
1.会议组织及内容
(1)全体会议: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全体委员参加。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主要研究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讨论、制定、修改城市管理方面的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研究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分析研究和部署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2)专题会议: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召集,或由副主任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根据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按工作需要统筹召开。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提出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安排落实有关城市管理的具体性工作。参会单位由会议召集人根据议题内容确定。
(3)办公室会议: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召集,或由办公室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1 次。主要研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督促、落实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参会单位根据议题内容确定。
2.会议工作程序
(1)由玉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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