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县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指各股室实行定员定岗,以岗定责,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的制度。
2.各股室要根据职能工作,将具体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标准、目标要求分解到各工作人员,做到岗位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3.每位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制定保证工作落实的措施,明确每项工作的标准及办结时限、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产生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4.股室主要负责人对本股室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服务承诺制
1.服务承诺制是本单位各股室、所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2.各股室应将涉及审核、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通过本机关行政服务指南栏、政务信息公告栏、网站或发文向外公布。
3.本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询。
三、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含接听电话)接受询问的首问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移交经办股室人办理的制度。
2.首问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人股室业务范围内的,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按照“限时办结制”及时承办。
(2)不属于首问人股室业务范围的,但属本机关业务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承办股室;承办股室无人时,应告知承办股室和承办人的联系电话,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承办股室。
(3)对涉及两个及其以上股室业务范围的,由相关业务股室首问人所在股室主办,并将有关情况转告其他相关业务股室,经分管领导协调,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
(4)不属于本机关业务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帮助其了解承办机关及办公地点。
(5)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办理;属于举报或投诉本机关人或事的,首问人应将来人引导到局办公室或告知监督电话。
3.首问人的要求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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