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XX县有经营性的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1家,液化石油气换瓶点4家。目前采用的供气方式为:由充装站统一购入液化石油气储存并为换瓶点充装。4家换瓶点负责空瓶回收至充装站进行充装,再由各换瓶点根据用户的需求送液化气入户安装,并负责对用户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做好实名制销售登记、燃气使用日常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瓶装石油液化气使用、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积极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一)人员持证情况。由于XX县目前无管道燃气企业,本次安全排查工作主要以瓶装液化气充装站、换瓶点为主。经现场检查,我县1家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和4家换瓶点的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无许可证过期、失效等情况。充装站5名工作人员4人做到持证上岗,各换瓶点每户均有2名以上人员持证上岗。
(二)燃气使用知识宣传及报警器安装情况。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的规定,我局于去年下半年就要求换瓶点送气至餐饮场所等非居民用户时就做宣传、解释、发动工作,但大部分非居民用户有抵触情绪,进展一直不大。根据1月14日全省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调度视频会议要求,我局及时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及充装站、县城区两家换瓶点人员共同对县城的部分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报警器情况进行检查、宣传和解释发动工作,广泛开展燃气使用知识宣传。今年以来,根据州住建局《关于加快推进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紧急通知》要求,县住建局一是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成餐饮行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联合工作组,摸清县域范围内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情况;二是制作了“餐饮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告知书”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向广大燃气用户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了解安装燃气报警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各燃气换瓶点在送气入户时对非居民用户、居民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一并进行安全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对报警器安装位置过高等问题当面向用户进行安全宣传并督促整改。截至7月29日,XX县餐饮等行业用户已安装报警器285户,安装率100%,居民户安装报警器129户,安装率10.5%。
(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检查情况。根据XX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餐饮经营场所和农贸市场,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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