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谋划
?2023年上半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盯工作任务,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谋划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创优服务方式,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力推进“放管服”和“一网通办”改革
1、梳理政务服务各类清单。一是“免证办”事项清单,前期与各业务部门沟通,逐项梳理高频事项所需材料,压材料、减环节。目前,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梳理324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较去年的100项增加了**项;二是“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对照《**市企业、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梳理出我市“一件事”清单50项,并完成“三个一”清单制作(“三个一”是指一张标准化要素清单、一张联办申请表、一张流程图);三是“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结合**市下发的“跨省通办”事项清单,通过征求各部门意见,从中筛选出100个“跨省通办”事项形成我市“跨省通办”清单,后续将加紧与**市对接“跨省通办”事项的实现路径;四是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组织住建、交通、卫健、城管、林业等9个部门的16个事项推行了告知承诺服务,按照自愿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容缺部分材料承诺随后补齐,形成有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三部分组成的系列清单。五是中介事项清单,为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为,对行政部门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重新梳理。对照审批事项中的中介服务共梳理出涉及13个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49项中介服务事项。
2、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协调推进企业开办极简办理,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设立了“企业开办专区”,整合公安、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市场监管6个部门集中办公、限时办结,形成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统一送达闭环式标准化服务流程,企业开办时间常态化压缩至“1天办”,最快2小时内完成。同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为企业减负增效;二是协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极简审批,住建局作为工改业务牵头部门,积极创新推动分阶段发放施工许可证拿地即开工、分批次验收投产即达效、极简审批立等可取、情景审批一网通办“**模式”。对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推行“当天申报、当天审批、当天拿证”的“极简审批”模式;三是协调推进“交房即发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事项纳入竣工验收阶段,联合住建及其他部门,在企业申请竣工验收备案时,同步启动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实现了“交房即发证”。
3、督导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召集各乡镇和相关市直单位在政府四楼召开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前期我市落实**市重点民生实事,推动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各市直部门要将专网延伸至各便民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要选定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场所,按照进驻标准做到专网系统到位、人员到位、业务到位。目前,社保、医保、民政、卫健、残联等单位专网已延伸至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镇和**乡已完成市场监管业务入驻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公安户籍业务专网正在协调中,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已上报进驻工作计划,督促各乡镇加快实施,预计在8月底完成全部乡镇专网、业务及人员入驻便民服务中心。
(二)强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1、全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推广**市“城市大脑”建设成果,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市县同频共振、一体化发展。按照“集聚是必须、不集聚是例外”的原则,归集我市自建系统数据,并进行数据治理,做好我市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业务需求,稳步推进智慧应用场景建设,主要有政务云网络基础环境安全改造项目、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综合治理平台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智慧大数据分析平台、智慧文旅平台等智慧应用项目。政务云网络基础环境安全改造项目已完成对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全面升级改造,将联通、移动、电信三家运营商的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升级,由大数据局统一管理,对全市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网络安全培训会议,增强各单位对于网络安全的认识,提高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并对各单位政务外网机房使用情况进行走访,记录机房网络安全设备运转情况,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意识,保障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依托电子政务网,我市已汇聚各乡镇、各行业领域视频资源,已完成市级部门视频资源的联网整合和视联网、物联网、电子政务外网与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平台的融合,形成了全市统一的视频联网共享资源和统一网格地图打点标注,可给有需求的部门提供视频共享查看和视频感知***I分析。
2、深化“互联网+监管”和电子证照归集应用。为提升我市“互联网+监管”覆盖率,我单位上半年相继发出《关于提升“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的通知》《“互联网+监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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