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工会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会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财务票据
工会财务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非银行票据。银行票据包括支票、贷记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包括收据、各种税票、社保票据等。
二、工会财务票据的领购、保管、核销
1、工会财务票据的领购、保管、核销业务由专人分工负责。出纳担任银行票据的保管业务,经工会主席指定的会计人员负责非银行票据的保管。非银行票据领用后由领用人保管,领用的收据由出纳包管。
2、财务票据应存放于保险箱内,有会计员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与银行票据应由出纳保管。非银行票据的保管使用两分开原则,不得由一人兼任。
3、办理有关票据业务必须工会主席审核,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取、支付银行票据,收取款项时应开具收据。
4、银行票据、收据必须顺号签发。作废票据不得缺联少页,已开出的作废票据,由票据开具人员负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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