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改革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开发区主要指由国家或省级政府批复设立的经济功能区,承担着培育创新生态、推进产业集聚、推动改革开放、促进产业转移的重要使命。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开发区建设和发展走过了一段艰辛而辉煌的历程,实现了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成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招商引资的主平台、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和市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但与此同时,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与全省其他地市的开发区一样,我市开发区也存在集聚效应不强、质量效益不优、创新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为破解这些短板与问题,让开发区焕发新的活力,省委站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以前瞻30年的眼光,谋划部署了新一轮开发区改革,通过“整合、扩区、调规、改制”,重塑开发区管理体制,让开发区回归经济功能区的本质属性,真正成为经济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
一、**市开发区管理体制的创新实践
(一)全面推动开发区整合。改革前,我市共有各级各类开发区31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6个,分别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省级开发区24个,包括18个省级产业集聚区、3个省级高新区、2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工业园区。有些开发区四至范围互相交织,上级主管部门各不相同,统计口径也不统一,分散了开发区的管理精力,也给属地企业造成很大困扰。在这次改革中,我市按照省委“一县一省级开发区”的改革要求,将纳入整合范围的26个开发区整合为13个,一个开发区一个名称,统一规范开发区四至范围,统一开发区统计数据口径,规范了开发区管理秩序。
(二)优化管委会机构设置。改革前,我市各开发区管理机构以单独设置或者合并设置等形式,共设置21个管理机构,其中正处级规格的19个,副处级规格的1个,科级及以下的1个。处级规格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中经省委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17个,未经审批的3个。为解决以往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重点不突出、行政区关系不顺等问题,我市适应开发区发展需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聚焦主责主业、分类精准施策的原则进行整合:21个开发区管理机构整合规范为14个,管理机构减少33.3%;县处级领导职数从105名精简至74名,减少29.5%;科级机构从104个精简至70个,减少32.7%。全市14个开发区的“三定”规定全部在2022年5月底前印发。整合规范后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职责重心全部转移到企业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发展主责主业上来。
(三)推行市场化开发运营。我市以开发区市场化开发运营为导向,积极探索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2022年6月,13个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全部明确了管委会和公司体制构架,组建了开发运营公司。管委会主要承担经济管理和企业服务职能,开发运营公司主要负责创新投融资模式,参与产业招商、项目建设、园区运营等具体性事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目前部分开发区正采取引进专业管理公司、职业经理人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
(四)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在本轮开发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时,我市采取了重塑重构的方式,将开发区代管的乡镇街道,全部移交属地政府管理,理顺开发区的管理体系。各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印发后,按照市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属地政府各部门对照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目录,主动与开发区原相关部门对接,密切协同,顺利完成了社会管理事务的划转和承接。开发区原承担相关社会事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其个人意愿,或留在开发区竞聘上岗,或随社会事务移交分流至属地政府相应部门安置。
(五)推行“三化三制”改革。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归根到底是要做好“人”的文章,想方设法调动人的积极性,关键是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管理团队,重点是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我市在选优配强开发区领导班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行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全面实行岗位聘任制、末位淘汰制。不仅如此,身份界限也在改革中被打破。现有人员身份封存管理,封存后全员“起立”、竞聘上岗,不再有“身份”之差,只有“岗位”之别,实现了“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市管开发区的薪酬制度,各县区研究制定了各自开发区的薪酬制度,并赋予开发区工资分配自主权。对于开发区的工作人员来讲,那就是“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进一步激发了开发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我市开发区改革成效初显,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部分县(市、区)9家运营公司已引入专业产业运营公司或团队,部分县(市、区)4家运营公司正在积极对接中,多数县区已开展基金招商、股权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如高新区提前谋划,瞄准国内500强和行业100强,主动对接、提前谋划、重点招引有影响、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先后达成了投资240亿元的集成电路芯片封装、现代有色金属产业供应链工业互联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易光科技智能LED驱动研发产业化基地等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合作意向,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开了好局。
二、开发区改革需要继续关注的问题
开发区改革后,新的开发区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管委会、开发运营公司与属地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加明晰。通过全面加强经济管理服务职能,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具体的开发运营职能,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从“大包大揽式”向“轻装上阵式”转变,从职能上推动开发区回归经济功能区的本位,聚焦主责主业,实现了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瘦身健身”,为开发区在经济建设中成为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仍有部分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推进中给予重点关注。
(一)开发区与行政区权责关系还不够清晰。行政区与开发区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晰、权责不匹配、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造成工作交叉或缺位,效率不高、合力不强。一是开发区与县区政府、属地乡镇的职责边界不清。虽然各开发区“三定”方案均明确了开发区主要职责,但由于经济管理与社会管理在现实中互相交织,工作中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县区招商局和开发区招商部门都有招商职能;再如,虽然各开发区已剥离了社会管理职能,但开发区企业仍有配合属地部门履行疫情防控、信访稳定等企业主体责任的义务。二是开发区服务企业职能与拥有的经济管理权限不匹配。虽然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已明确赋予县级的136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可同步转移至开发区,但由于体制机制所限、人员不足等,部分开发区暂未对照权限清单实质性承接项目落地、投产运营等方面的经济管理权限,开发区经济属性有待强化。目前开发区服务企业职能更多体现在协调代办方面,只能帮助企业联系对接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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