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 努力推动财政事业平稳发展
同志们:
按照“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整体部署,根据x统一要求,今天,由我为大家上一堂廉政党课,下面我着重就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努力推动x财政事业平稳快速发展这个话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财政部门是腐败案件高发区,要始终保持高压反腐态势
财政部门是政府全部活动的公共账户,是党和国家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根据腐败理论,腐败主要集中在“人、权、财”这三个重要环节,而财政部门掌管着财政资金这种非常稀缺的公共资源,财政干部自然就成了逐利者争相逢迎、拉拢的对象,财政部门也逐渐成为腐败案件的易发高发区。财政岗位的危险系数也更高。在中国腐败高发部门排行榜中,财政部门排第六位,危害指数为75%,影响指数达85%。特别我国近几年查处的一批财经大案要案,给财政部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有些干部可能会认为认为自己职务低,权力小,既无财权,也无事权,腐败风险不大,对党风廉政建设持一种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态度。事实上,“财政岗位高危”是一种普遍现象,财政干部人人都有腐败危险。普通干部违纪违法屡见不鲜,已经成为腐败案件发生的重灾区。因此,所有的财政干部无论你是不是领导、管不管资金,都不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旁观者”、“局外人”,都不能说自己在廉政方面绝对没有任何风险。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守大门的抬抬手就能把乱找门子、乱拉关系的人放进来;搞修理的顺顺手就能牵个水管子、灯管子回家,这些也都是权力,都是腐败风险。
局党支部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对干部职工最大的关心、最大的爱护来抓。“财政岗位高危”现象警示我们,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两个安全”作为自己的核心工作职责来抓,不重视或者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抓大事的表现,就是严重的失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科室、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发现腐败的思想苗头,将腐败消除在萌芽状态。每个干部职工时刻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正确对待物质利益,做到“谈钱不乱心,见钱不贪婪,赚钱不越轨,有钱不奢侈”,绝不能为钱财所腐蚀,绝不能因为金钱而毁了事业,毁了前程。
二、财政反腐倡廉面临严峻挑战,要时刻注重查找廉政风险
近年来,局党支部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针对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财政资金透明化运行和信息化监管。毋庸置疑,这几年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是让领导满意,让群众放心的。但是,我们仍然要清醒的看到我区财政系统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虽然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过腐败案件,但消极腐败的因素依然存在。
一是有些财政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我们当中有些财政干部长期在重要岗位工作,养尊处优,逐步放松了思想改造,淡漠了廉政意识;有的干部觉得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是没本事的表现,是吃亏的事情;有的干部缺乏责任担当和大局意识,执行力有所欠缺。“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人的贪污腐化都是从思想上开始的。这些消极的思想认识,已经成为我局反腐倡廉的主要隐患。
二是财政管理仍有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有些财政资金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权力制衡机制不完善,人权、财权、事权过分集中于某些岗位,自由裁量权空间大,很容易导致权力寻租;会计工作基础较薄弱,对会计科目的设置,特别是往来明细科目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对会计资料的收集有所欠缺,会计人员的变动性时,不能完整、准确、负责任地做好会计的移交工作,导致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强;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虽然制定出台了不少管理制度,但规定不具体,实施细则不明确,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财政监督机制不健全,手段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对部门预算和项目的审查流于形式,对资金的运行缺乏事前和事中监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还不够深入,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单位的管理监督还相对薄弱。
三是消极腐败现象在财政部门还比较集中。消极腐败主要表现为奢侈浪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但与那些明显触犯法律规范的贪污贿赂型腐败犯罪行为相比,其造成的危害毫不逊色,毫不“消极”。据我观察,消费腐败现象在财政干部身上表现比较突出。有些干部认为只有贪污受贿才属于腐败行为,而“吃点、喝点、玩点、用点”根本算不上什么腐败,放松了思想警惕;有的干部还存在一定的顽固思想和一些不良风气,接待不热心、解释不耐心、受到批评不虚心,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些干部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标准不高,执行力不强,作风不深入、不细致;有些干部理财思维陈旧,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执行制度不严格,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消极腐败现象,对财政事业发展的影响比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更加广泛、更加深层。
四是财政管理制度的执行力缺失。这些年,我局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有的科室部门只是把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抓制度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常常用文件来落实文件,用会议来落实会议,没有在求实效上下功夫;有的业务部门认为像拨付财政资金等日常性的工作,严格执行制度反而会降低工作效率,对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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