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的调研报告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成为这一矛盾的重要方面,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安排,10月底至11月初,本人带领环保、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围绕“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这一课题,采取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xx等工地、xx企业等地,了解我县污染防治情况。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县市经验做法,结合平时工作推进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就下一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出一些粗浅的调研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大气、水、土三大指标基本情况
1.空气环境质量方面:PM2.5浓度年初目标值26.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年初目标值94.8%。截至10月31日,全县PM2.5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12.5%;空气优良率为97.3%,同比改善6.9个百分点,优良天数289天,同比增加15天。
2.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年初目标值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年初目标值100%。截至10月31日,我县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3.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年初目标值达到95.8%。截至10月31日,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含严格管控)完成比率为100%。
xx县环境指标情况表
指标类别 今年数(1-10月) 2022年数值 目标值 排位情况
省 市
省 市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大气 PM10 44微克/立方米 42微克/立方米 / / 59 61 11 11
PM2.5 27微克/立方米 25微克/立方米 28.9微克/立方米 28.9微克/立方米 74 68 12 12
SO2 7微克/立方米 7微克/立方米 / / 44 38 8 7
NO2 18微克/立方米 18微克/立方米 / / 78 70 12 13
O3 137微克/立方米 152微克/立方米 / / 71 82 13 9
CO 1.0毫克/立方米 1.0毫克/立方米 / / 51 33 3 4
空气优良率 97.3% 91.2% 92.3% 92.3% 71 76 13 10
水 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100% / / /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100% / / 1 1
水质综合指数 3.7753 3.7683 / / 78 77 13 13
土壤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含严格管控)完成比率 100% 100% 93% 93% / / / /
从表格对比可以看出,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含严格管控)完成比率较好,但PM2.5、臭氧(O3)包括空气优良率虽然较2022年有所改善,但在省市排位均靠后,水质综合指数更是全市垫底,污染防治压力依然较大。
二、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大气、水、土壤的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气方面:围绕“四尘三烟三气”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施工工地扬尘、工业废气、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等六个方面污染,聘请第三方专家技术团队实施精准管控,有效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大气质量逐年改善。水环境方面:严格落实“赣江干流达到Ⅱ类水质”的目标任务,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加强断面水质监测,实现了巡河护水常态化。深化流域综合治理,加大全县涉水企业的监管,开展小流域和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农村污水治理、赣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现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上级要求,守住了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土壤方面: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废管理,推广使用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大重金属污染排查与整治,持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整治,积极开展江河湖库水域岸线非法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重金属污染土壤行为。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截至今年10月,全县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含严格管控)完成比率为100%。
(二)强化污染源头防控,坚决筑牢生态环保屏障。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切实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一是严格“三线一单”落实。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入园企业在开工建设前按要求完善环评手续,确保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污染治理的可靠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刚性约束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建立园区环境容量评估制度,对入园项目进行专业评估,在项目进区之前就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排除在外,坚决杜绝“两高”项目进入工业园区。加强部门协作,切实掌握全县污染源分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夯实环境执法基础。三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生态环境执法由原来“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由传统“人防”向“技防”转变。积极利用园区企业在线监控、园区智慧平台、用电监管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企业监管,执法效率与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23年10月,累计对全县工业园区2000多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68份;上报政府关闭24家企业,对45家企业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共计580万元,行政拘留13人,通过高压打击倒逼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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