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点发力”抓实**学习教育“规定动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精心组织实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性修养、觉悟修养、人格修养、定力修养的重要途径,抓实《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警示教育、检视批评等“规定动作”,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强化纪律意识,《条例》学习“多走点心”。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强化纪律意识,最基本的是对照纪律规定,规范行为准则,知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反观近年来出现的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为吃顿饭没有什么”“为他人办事收包烟人之常情”“只要集体决策就不碍事”……成为个别党员干部悔罪时的“高频词句”。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纪律要求、行为准则,做到融入灵魂、深入骨髓。联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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