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7篇)
目录
1.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
2.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0
3.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2
4.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32
5.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7
6.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48
7.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54
8.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64
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部署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镇在全镇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高质量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纠治。始终把高质量发展摆在第一位置、重要位置,主动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选择小切口,采取硬措施,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集中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三)坚持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市直有关单位统筹部署,镇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发挥系统优势,推动形成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监督。向群众公开监督方式、公布整治成果。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建立各行政村基层联系点,开展蹲点调研,强化以下看上,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群众对整治效果的感受、评判。
三、整治项目
(一)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
1.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整治“四个不摘”要求落实不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推动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闲置浪费等问题;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中盲目攀比、举债建设、重复建设等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
2.推动解决乡村水、电、路、气、物流、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维护中安全隐患整改处置不力、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
3.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解决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及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中落实政策走样变形、脱离实际、质效不高等问题。
(二)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4.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促防止落实防控政策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问题;纠治疫情防控中简单粗暴、“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5.严肃查处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深入开展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小微权力整治,协助推动行业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促进公共资源管理和制度健全完善。
6.督促纠治教育领域中小学在职教师办培训机构、在培训机构兼职以及开展有偿家教、办班补习,动员、暗示、强迫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从中牟利等问题;中小学学校或教职工利用教辅材料征订等手段乱收费以及诱导、强迫学生购买各类教辅材料从中牟利等问题;教育系统人员∶“吃空饷”、不具备教育资格人员顶岗替岗以及“支教”、“特岗”、“招教”教师不到岗到位、不从事一线教育等影响教学秩序问题;在职教师从教不廉洁、不公正,借入学、转学、分班、调位之机,接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宴请馈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过招标、承包、校服定制采购、学生营养餐管理等工作吃回扣问题。
7.围绕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推动解决跨市就医结算难、大病救助申请难等问题;严查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默许患者挂床住院、开具“假处方”,以及借帮助职权范围内的参保人员管理医保卡之机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严查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实行医疗从业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以及诊疗人员在诊治中开具“大处方”、“超常处方”、过度检查和超标准给患者使用高档、高价位药品或医疗器械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等问题;严查医务人员借医疗之机向患者及家属推销就诊医院配备以外的所谓“高质量”“高性能”高价位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耗材等问题;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虚假宣传诊疗范围、虚夸疗效诱使群众就医,以及从业人员违背职业操守夸大患者病情、小病大医等问题。
8.整治网络餐饮服务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问题;解决中小学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食品、药品、学习生活用品生产销售环节中影响安全健康的突出问题。
9.整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办理、贪占挪用等问题;惩治骗取套取就业创业培训资金,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以及在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10.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细致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问题;推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推动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依法处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
11.持续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违规审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放管服”改革中一放了之、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行政执法中内外勾结、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三)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12.围绕“打伞破网“常态化,推动整治涉黑涉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基层选举、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
13.聚焦社会治安、金融放贷、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乱象,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校园贷等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基层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问题。
14.整治中央明确的政法队伍中易发多发的“六大顽瘴痼疾”问题。
四、步骤安排
(一)谋划部署(4月19日前)。结合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镇纪委牵头负责,引导各行政村开展工作,加强综合协调。4月19日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围绕整治内容,在征求配合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责任人员,细化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6月30日前)。按照确定的整治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整治实效。要针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以案促改、明晰政策边界、完善程序流程、规范权力运行、构建长效机制。
(三)总结巩固(12月20日前)。对集中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评估,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12月1日前,向上级部门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各牵头和配合单位对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集中整治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明确专人专班,抓实抓细集中整治工作;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集中整治工作的问题摸排、整改落实。
(二)严格责任落实。立足职能职责,采取深入调研、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围绕上述突出问题,进一步全面梳理、自查自纠、深入查摆,注重收集梳理病症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主动认领、下题上答、联动整治。要坚持项目化推进,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治措施、进展时限和责任人,制定具体集中整治方案。纪检监察组织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行业系统主管单位履行监管职责。
(三)高效处置线索。镇纪委建立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管理台账,综合分析、动态清零,每月20日前报市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执纪办案中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案件优先审理、尽快办结。
(四)强化监督检查。围绕集中整治内容,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监督等方式靠前监督,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智慧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精准度,着力发现一批问题线索。镇纪委将适时组织开展调研督导,掌握了解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推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敢于动真碰硬,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施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形成强大震慑。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范和纠正搞“一刀切”、机械落实等行为,对集中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以及监督检查不严格、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甚至瞒案不报、袒护包庇、搞形式主义、数字整改、虚假整治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监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总书记多次强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把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有关部署的重要方面,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扛起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
(二)确保整治成效。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相关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围绕群众“急难愁盼”,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实的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整治实效回应群众关切。
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反腐办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x委反腐办〔2022〕2号)精神,根据省、市市场监管部门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进行“定点”整治,以点带面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点题整治”内容
(一)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
整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原则,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分支机构、代理商等,下同)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销量排名靠前、连锁餐饮、网红无座店等重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规范提升其线上线下经营行为,证照真实率和公示率达到100%。严厉打击无证、套证、假证、超范围经营和无实体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有效改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问题,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问题线索台账”中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的按时初查率和按时办结率均不低于95%。
整治内容:重点区域:学校、居民小区、写字楼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单位:小餐饮店、无店铺招牌餐饮店、专营外卖的无座店等;重点项目: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包括主体资质不合规、信息公示不真实、功能区划分不科学、防蚊、防蝇、防鼠设施不到位、加工流程不规范,生熟交叉污染、设施设备不正常,整体环境卫生杂乱等。
整治措施: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各单位对照监督检查要点实施线上线下监督检查。
1.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
(1)资质审查:依托市局监测资源对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内的资质信息进行监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际经营场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经营场所一致性;登记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整、有效。
(2)信息公示: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信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信息变化后及时更新。
(3)制度建立: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有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记录;建立检查监测制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其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检查监测,有相关记录;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4.配合监管: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后,及时制止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后,立即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2.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督检查
(1)资质资格: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载明的经营场所与经营场所(实体门店)地址一致;未超出许可经营项目开展餐饮服务活动。
(2)信息公示: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以电子形式公示。
(3)人员管理:落实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佩戴口罩上岗。
(4)原料控制:现场未查见无标签标识、无法说明来源以及其他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物质;加工制作现榨果蔬汁和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用水通过净水设施处理,或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5)加工制作: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区分明显、分开放置和使用,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6)备餐操作:备餐场所、备餐人员个人卫生符合操作规范要求;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检视和包装,以防止二次污染。
(7)设施设备维护:不存在明显的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冷冻(藏)、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牵头单位:餐饮监管股、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xx
(二)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整治目标:通过持续深入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将食品生产环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集中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监管,通过巩固扩展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整治成果,使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提高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整治内容:以获得饮料(含固体饮料)、糖果制品、果冻、蜜饯、代用茶、配制酒、其他食品等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以非法声称或明示、暗示有预防、治疗或辅助作用功能的产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排查整治三类问题:
1.原料进货查验问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购进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和药品等作为原料,重点检查代用茶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料是否有存在不属于药食同源的非食品原料行为。
2.生产过程控制问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配方进行领料、投料,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添加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和药品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重点关注固体饮料、果冻食品生产企业是否使用番泻苷、双醋酚丁、匹克硫酸钠、那非类等非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
3.标签标识问题。重点检查企业的食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等违法违规内容,是否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重点关注代用茶食品标签,是否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防癌、减肥等功效作用。
整治措施:1.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督促指导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客观真实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2.强化监督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治理上述食品生产环节中的三类问题;通过线上监测排查问题线索,排查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在线上渠道销售,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发现产品名称、标签标识或者配料有明示或暗示“排便”“清肠”“瘦身”“壮阳”“降糖”“增强免疫”等治疗或保健等功效的食品,或者配料包含“牡蛎肽、鹿鞭肽、人参肽粉、牡蛎虎鞭、玛卡”等食品,将涉及上述食品的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全部调整为D级,及时开展责任约谈等行政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消除风险隐患。
3.强化监督抽检。结合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强化对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指标超标、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监督抽检工作,提升“两超一非”问题发现能力。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对可能使用番泻苷、双醋酚丁、匹克硫酸钠、那非类等“非标”问题项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重点监测排查。对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严格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程序实施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等风险控制措施,督促监督相关食品生产者对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及时启动召回,做好原因排查、整改落实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后处理工作。
4.严厉执法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抽检检验、投诉举报、网络监测中发现或其他渠道获取的有关“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线索,依法及时处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牵头单位:食品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xx
(三)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
整治目标:1.严厉查处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结合化妆品国抽、省抽,对儿童化妆品进行重点抽检。各办案机构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未经过注册或备案、自行配制、夸大功效宣称等可疑品种,及时组织监督抽检。
2.严格监管执法。各办案机构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推动以案促改,注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3.重视法规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监管相对人、社会公众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普及,促使有关经营主体准确把握法规的相关要求,知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各市场监管所可向经营者发放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与义务告知书、签定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形成法规宣教声势。
牵头单位:药械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xx
(四)整治校园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等乱象,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整治目标:综合运用各种治理手段,深入整治学校周边违规向学生租售、寄存手机乱象,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整治内容:1.各中小学校园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超范围经营,变相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将手机计时出租给未成年人玩游戏,或者以出借手机诱导学生到店消费的行为。2.中小学校校园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为学生提供手机寄存服务、规避学校检查的行为。
整治措施: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协调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乱象整治工作。1.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超经营范围向中小学提供租售、寄存手机的违法行为加强巡查监管,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依法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对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2.对涉嫌变相擅自从事手机网吧(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抄告文体旅部门处理;对涉嫌网络信息、网络游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抄告公安、网信等有关部门处理。
牵头单位:企业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xx
(五)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整治目标:在全县迅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落实落细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加快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整治内容:本次“点题整治”专项行动主要针对面向我县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
整治措施: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协调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1.严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注册登记关,对未取得教育等审批主管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2.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办理照的营业执照,依法责令其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无照、有照无证(超经营范围从事需要审批事项)的,依法抄告教育等审批主管部门查处;3.通过落实属地监管查办案件、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等手段,对教育培训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进行重点整治;4.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重点对教育培训行业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进行监管和规范,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举办者或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5.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价格监督,规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价外加价收费、未明码标价等收费违法行为。6.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7.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执教履历、培训效果、机构实力、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防止误导消费者。
牵头单位:企业监督股、行政审批股、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
责任领导:xx
三、整治步骤
从2021年6月中旬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列清单”(6月中旬至6月下旬)。各牵头单位针对整治内容及整治对象组织责任单位开展调查摸底,督促市场主体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列清单。
(二)整治“对账单”(7月上旬至11月上旬)。针对问题清单,统筹精准提出整治整改措施,并于8月下旬完成整治整改任务。
(三)验收“固成果”(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通报整治情况,并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建议清单”。同时建立实效管用的长效制度,开展常态化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问题清理整治不到位部门,将实行问责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整治工作作为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的重要抓手来抓好抓实。根据方案部署,将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市监所、各股室、执法大队、计量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专项行动进展。
2.做好线索梳理。各市场监管所要建立整治的“工作台账”和“线索台账”,并于每月汇总报至牵头股室。其中“工作台账”动态更新分工任务、具体举措、时限要求和进展情况,“线索台账”全面汇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置整改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需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的,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举报电话(12315)和网络举报方式(axscjgj@126.com)报至县纪委监委汇总对外公开。
3.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专项行动落细落深,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止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各市场监管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并于11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牵头单位,总结应包括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解决的突出问题、发现的典型案例等内容。牵头单位整理后汇总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大宣传力度。各牵头单位要加大整治的宣传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将专项行动的精神和决心向群众传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征集整治线索。
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纪委,xx市委、纪委和市委关于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全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xx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xx市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结合自治区、xx市及我市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真心实意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低保救助、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教育领域。重点整治个别学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择校费等教育乱收费问题;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问题;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招生问题;教育教学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二)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整治医药购销、医疗器械采购中的吃回扣、拿提成等不正之风问题;民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虚假夸大宣传、过度医疗、强制消费、误导群众就医问题;医疗服务中索要好处、收受红包等违反医德医风问题;医疗人员服务态度差,对待患者生硬冷推,缺乏医者仁心问题;医疗管理机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问题;定点医疗机构分解住院、多记虚记费用等问题。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三)养老社保领域。重点整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专项资金(基金)监管不严以及骗取套取、贪污浪费、挤占挪用问题;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死亡、受刑事处罚人员违规套取、冒领养老待遇问题;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监管等制度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惠企惠民政策宣传普及不到位、群众惠民政策享受出现偏差、投诉举报等问题;窗口服务工作效率低下、刁难群众、纪律松弛、态度生硬、奇葩证明、吃拿卡要等问题。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四)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访投诉问题解决不力,作风不扎实问题;环境监测、环评数据弄虚作假问题;滥用执法裁量权问题;侵吞、挤占挪用环保专项资金问题;
环境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污染防治管控长效机制不健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五)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整治征地工作程序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征地不符合规定问题;征地拆迁工作中吃拿卡要、相互推诿、失职渎职以及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不到位问题;利用职务之便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侵占征地补偿款问题;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木种苗等涉林重点资金项目分配使用监管不力、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受贿问题;服务群众过程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六)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整治垄断村集体资源,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等问题;虚报冒领、侵占、私分集体、支农惠农等补助捐助资金问题;村集体收入未入账,土地补偿金提留部门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支农惠农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七)低保救助领域。重点整治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中执行政策缩水走样,不担当、不作为、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应救未救”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侵占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问题;对基层工作管理监督不到位,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工作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八)住房保障领域。重点整治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分配、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基层站所以及工程质检、竣工验收过程中吃拿卡要问题;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房屋租赁、供热、物业等领域群众反映投诉处理不及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九)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借执法检查之机吃拿卡要等问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够,现场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监管流于形式问题;对群众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违反保密规定泄漏投诉举报人个人信息等问题。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整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重罚轻纠、选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问题;预付卡消费、圈钱跑路问题;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问题;对药品购销监管不力,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十一)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整治非法运营、出租客运不规范经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路政、运政稽查执法等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执法不公、选择性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十二)行政审批领域。重点整治各类窗口服务行业工作效率低下、态度生硬问题;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让群众反复跑路问题;对群众长时间排队视而不见,未下班就停止办理业务问题;有人情不能办的照办、没人情该办的也不办,给了好处乱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办理过程中以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不好办”等为托词的违规吃拿卡要等问题。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公安局、医疗保障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十三)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领域。重点整治招标人明招暗定、应招未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投标人通过挂靠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贿特定对象等扰乱招投标市场环境问题;评标专家不按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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