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

**学习教育研讨发言:一条一条对《条例》心里“咯噔”好几下
    看了新版《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才知道,所谓“底气说”“资格论”都是糊涂认识、都是危险思想。《条例》看与不看不一样,学与不学大不同。看了学了,心里“咯噔”过了,这正是《条例》制订初衷的一个体现,正是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所要追求的效果,咯噔一下,“戒尺”长一寸,“堤坝”高一分。今天多几下“咯噔”正是为了长久的心定神定。
    新版《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两万多字,认认真真读下来,有三点深刻感受。
一、要求高,这主要体现在政治上。《条例》所针对的对象是党员,党员是政治身份,从政治上要求是《条例》的鲜明主线。这一点,既体现在总则的要求当中,也体现在具体条款的要求当中。我们党有六大纪律,排在首位的就是政治纪律。《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了28条,即从第49条到第76条。第49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样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自觉同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最高政治原则。应该说,这些年在媒体、论坛等公开场合,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言论基本没有了,但在自媒体、私下聚会等场合,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口无遮拦,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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