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落实省市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学校(含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区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推动压实火灾防范责任,全力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是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乡村偏远学校、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的校外培训机构等。
三、整治重点
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X〔2024〕X号)《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X〔2024〕X号)等有关要求,紧盯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体育场馆、建筑工地、校外培训场所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工作管理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及其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逐级按岗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知晓消防安全职责,对本单位主要风险区域的相关火灾风险掌握不清;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计算机房、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责任人不清楚相应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3.消防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记录不及时、不齐全,火灾隐患整改未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4.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未落实双人持证值班要求;进行电气安装、维护的电工未取得相应资质。
(二)火灾风险源管控不严格
1.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校内建筑采用彩钢板尤其是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2.电气线路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存在过热、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防雷击保护装置。
3.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违规在室内、楼梯间、公共走道、门厅等部位停放和充电,违规将蓄电池带至室内充电。
4.对携带火种及违规吸烟等行为的检查和监管不力;违规设置明火设施,违规使用、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等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缺失、损坏。
4.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师生、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共用区域未明确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四)重点场所及部位管理不力
1.学生宿舍,面积、人数不符合《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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