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21230)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是我市发展历史上极具挑战、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牢记使命,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争先创优,圆满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上坚定坚决
    常委会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组织集中学习41次、举办专题辅导5次。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后,迅速在全市人大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根”与“魂”,及时向市委汇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建议措施,制定落实方案,进行责任分解,实行清单管理,确保会议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配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中共娄底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共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和事项清单,确保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一年来,共向市委请示报告5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人大工作9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常委会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动参与和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围绕“六稳六保”、“材料谷”建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协调矛盾,破解难题,推动市委决策贯彻落实。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推动“两个责任”同向而行,同步发力。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见行见效
    常委会深入践行***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积极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娄底实践,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连心桥”作用,持续推进“双联”活动,邀请86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系列履职活动。开展人大代表向12345热线反映社情民意活动,设立专用通道,建立高效办理反馈机制,明确社情民意类问题在48小时内进行答复。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点)建设,着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开展工作4642人次,收集社情民意1156条,推动解决民生问题481个。
    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坚持尊崇民意、开门立法,增设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34场次,线上征集立法建议3次,有2100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6800余条,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心。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面向社会征集年度监督议题,邀请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实地调研、明查暗访、座谈交流等活动,积极开展对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和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并公开测评结果,让监督选项、监督过程、监督结果更加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作用,构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智慧人大”建设,通过数字赋能,让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科学合理、契合民意、务实管用。配合做好应由我市选举产生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民造福作为人大的价值追求,将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各项工作中。出台市级领导干部中的市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小组主题活动方案,全体市级领导代表带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领导及部门单位负责人联系代表机制,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推动解决公路建设、乡村学校建设、打通医院急救通道、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一批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加强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打通票决制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之间的制度通道,实现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常委会领导+信访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信访工作模式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受理来信55件次,接待来访210批279人次,畅通了信访渠道,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依法履职,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聚焦聚力
    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中心任务,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依法履职,担当尽责。
    着力提升立法质效。坚持立足娄底实际、彰显地方特色的理念,着力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为助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创新开展“小快灵”立法,在全省率先出台《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有效破解基层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保护好“一江碧水”,我市牵头推进的全省首个协同立法项目《资江保护条例》,于今年3月同步在三市举行实施启动仪式。完成《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二次审议。着力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严格把好选题关、起草关、论证关和审议关,实行“双组长”制,立法质量明显提高。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努力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聚焦经济稳健运行,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政府工作情况通报,督促市人民政府对照“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稳经济政策落地见效。聚焦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深化预算联网监督,全面升级预算审查监督平台,支持和促进政府落实国家财政政策,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聚力增效。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精心组织专题询问,推动政务服务、要素配置、执法监管、法治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市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聚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采取听取工作报告、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审计查出的73个问题,整改到位和基本到位的61个,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43项。聚焦政府投资和债务审查监督,督促政府做好项目储备、做实项目规划、做细项目管理,压紧压实各责任单位债务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聚焦国有资产、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等大事要事,深入开展调研,督促政府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基础工作,提高工作质效。聚焦乡村振兴,开展农机装备现代化、油茶产业发展等情况调研,推动打造娄底农业品牌。
    促进民生福祉改善。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常委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政府投资向民生领域倾斜。听取审议“稳就业”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严格落实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政策,坚决守住重点群体就业底线,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首次采取市县同步、上下联动方式,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牢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督促政府加大对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力度,切实以法治“红线”守护好生态“绿线”。围绕教育“双减”,实施“小切口”监督,推动解决上下学交通安全、周边环境整治等11个积压多年的问题,得到学校师生和广大家长的称赞。开展乡村文化专题调研,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文化需求。听取审议全市民族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取得突破。开展涉侨港澳台资企业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情况调研,促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持续关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推进法治娄底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开展《娄底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有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对《娄底市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仙女寨区域依法治理,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城市“绿心”。对建筑法、环境保护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开展执法检查,跟踪督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母婴保健法、残疾人保障法、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审议“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报告,依法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完善普法机制,增强普法效果。听取审议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注重源头治理,形成打击合力,守护社会安宁。抓好监察监督“回头看”,共同推进“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加强司法监督,首次对市中级人民法院5名员额法官、市人民检察院4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通过案件评查、旁听庭审、民主测评、问题交办和督促整改,推动“两官”强化责任,增强本领,提升办案质量。依法作出《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明显提升。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相互贯通衔接,出台《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的意见》,有效形成监督合力。做实做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修订备案审查办法,登记备案规范性文件35件,督促纠正2件,对自建房、水能资源开发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四、坚持优质服务,在激发代表活力上用心用情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把人大工作的“根”深深植入人民群众之中。
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深入开展“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喜迎二十大”代表小组主题活动,指导各代表小组围绕环境整治、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课题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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