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以深化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奋力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在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地各部门必须用好改革这一重要法宝,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深刻领悟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根本遵循
新时代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A总书记始终为农村改革掌舵定向,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了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为持续推进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农民率先拉开改革大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实现了由温饱不足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历史性跨越。”(A:《论“三农”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2页)深刻阐明了农村改革是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重要原因。“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同上,第199页)“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同上,第14页)深刻阐述了农村改革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之策。关于农民承包的土地具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理论属性的原创性理论,深刻印证了农村改革是开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的重要实践来源。实践证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持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可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完善的制度政策保证、更强大的能力支撑、更强劲的动力源泉。
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A总书记指出,“深化农村改革,必须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A:“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求是》2023年第6期)。这一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在农村改革中的基础性地位,为农村发展明确了改革方向,实际上也是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上我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
坚持科学推进改革的方法论。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改革,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A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彰显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二是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全局和局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改革发展与稳定等重大关系,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突出重点、制度质量、落地见效,着力破解新征程上农村改革中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三是把握适度原则,有力有效推进。A总书记指出:“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A:《论“三农”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200页)四是保持历史耐心,不可操之过急。“推进农村改革,必须保持历史耐心,看准了再推,条件不成熟的不要急于去动。”(A:“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求是》2023年第6期)
守住农村改革的政策底线。A总书记强调,“我多次强调,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些底线必须坚守,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A:《论“三农”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263—264页),既系统阐明了农村改革的战略方向、战术策略,更鲜明强调了农村改革的底线原则。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守住农村改革的底线,就是要全面领会A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改革不能突破政策法律底线,不能违背农民意愿,不能和农民争利,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准确把握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着力点
深化农村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亿万农民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确保国家安全、民族团结、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工作。准确把握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难点,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深刻领会A总书记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论述,这是准确把握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点的指导思想。A总书记全面阐述了新时代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一是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二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家庭经营、实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三是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为农服务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四是健全农业知识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形成农业支撑保护制度;五是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六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形成以工助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A:《论“三农”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201—202页)
全面理解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化农村改革作出的决策部署,这是准确把握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点的主要依据。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按照A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在每年的中央文件中围绕乡村振兴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部署。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要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以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等。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农村改革部署聚焦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上。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主要从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优先保障“三农”投入、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等五个方面对农村改革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改革的部署集中在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等六个方面。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丧葬习俗改革等。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重点聚焦启动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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