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在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会上的讲话

副省长在2024年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进一步推动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切实增强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按照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部署要求,不断开展市域社会治理探索和实践,综合施策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质增效。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各方力量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例如:**市全面推广“三长会商”工作机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即加强“一庭两所”对接,以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为主体,成立“3+N”(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与妇联、民政、治保会、党群服务中心以及网格员、专职村干部)联席会商小组,走出了一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土化之路;**市积极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全面打造覆盖市县乡村四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通过空间重构、功能重组、健全机制、协同作战,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规范运行,实现了一套标准管全程,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德治体系。德治教化是培养公民道德素质的关键手段,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通过德治教化可以增强公众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积极探索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形成了许多有益经验。例如:**市作为“太行精神”的重要发祥地,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大力弘扬太行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开展红色主题治理活动,推动红色文化“八进”,即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网格,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德治共同体”,为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市抓住家庭这个社会治理最基本单元,以婚礼为切入点,推行新时代婚俗礼仪创新实践,切实加大公共服务支持力度,推出婚庆爱心企业联盟、民间总管、办证大厅、公共礼堂、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等一揽子公益服务事项,规范礼仪秩序,从源头上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注入“德治”基因,塑造具有鲜明地域标识的德治品牌,打造了具有**特色的市域“善治”之路。
    (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5G技术等的广泛运用,数字赋能已成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的内生动力。近年来,**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稳步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不断探索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方式和手段。例如:**市把市域社会治理“智治”支撑工作与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合、一体规划,在**率先建成了“一云一网一中心”(全市统一服务的城市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和市数据中心),实现了与国家和省级平台的对接,提升了在线服务效能,优化了业务协同水平,为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提供了数据支撑;**市依托京东智能城市操作系统打造了“天下**”APP,聚合了城市治理、同城服务、新闻咨询等各类民生板块,成为**市民的政务服务入口、城市治理通道和民生改善窗口。
    二、冷静分析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近年来,**各地基于区域特色努力探索满足群众需求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实践来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市域社会治理的协同治理效能发挥有限。市域社会治理需在市域范围内搭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组织构架,解决一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社会问题,是一种典型的共治型治理模式。**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协同治理效能发挥有限,尚未形成有效合力。一是协同治理理念仍需强化。部分地区和部门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内涵与外延的认识不到位,影响了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区域间、层级间、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治理机制的建设,也出现了对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协作不够重视的情况。二是协同治理规范仍需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中,涉及多元主体之间协调共治的规范性文件较少,党政部门内部各层级、各部门之间、党政部门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缺乏协同联动的规范指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域社会治理整体性优势的发挥。三是协同治理机制仍需健全。**市域社会治理的统一指挥调度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威、统一、分级、联动的指挥链条还不够顺畅,导致市、县(区)、乡镇(街道)之间在区域协作、条块互补、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协同联动不够紧密,存在社会治理“碎片化”的问题,影响了市域社会治理协同联动的治理效能。
    (二)市域社会治理的基层治理效能仍需提升。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和市域治理的基石,也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当前**基层治理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基层治理权责不匹配问题依然存在。基层承担了大量社会治理事务,但相应的管理权限和资源却主要集中于上级部门,基层存在“权少事多”“权小责大”的现象,影响了基层治理效能提升。二是基层治理专职力量相对不足。随着“全科网格”深入推进,更多部门依托基层网络体系,将基础性工作转移到村(社区)承担,基层网格员工作量不断增大,客观上制约了“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部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无法充分满足基层治理专业化队伍建设要求。三是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格局尚未有效形成。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不广、积极性不高,社会组织发展“小、弱、散”问题依然存在,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助推作用未能较好发挥,居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组织化水平仍需提高。
    (三)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背景下,**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市域法律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赋予了绝大多数地级市地方立法权,为通过立法解决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提供了条件。但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级市立法权行使不够充分,市域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数量和内容与治理实践需求仍有差距。二是行政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实践中,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的情况仍然存在,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合作导致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不高导致执法工作质量不佳的情况也客观存在。三是法律援助作用仍需进一步发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提升,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逐步攀升。而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不匹配,导致人民群众难以获得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仍需提升。近年来,**各地政府加大了数字化治理的投入力度,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数字化程度,有效提高了市域社会治理的效率,但依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一是数据共享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不同部门之间数据管理和运行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依然存在,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开放程度还有待提高,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数字技术专业人才供给相对不足。数字技术专业人才是实现社会治理“数智赋能”的“第一生产力”,数字技术人才的需求量较大而供给不足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域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转型进程。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实效
    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新挑战,努力补齐能力短板,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走出**路径。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要求更新社会治理理念,以先进理念指导实践。一是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工作者要坚持并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将赢得民心民意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做到治理为民、治理靠民、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树立协同治理理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树立并践行协同治理理念,重视和鼓励多元社会主体在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发挥作用。同时,积极培育、有序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法保障多元治理主体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大程度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三是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全周期管理理念强调从整体性视角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是指导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应以全周期管理理念为指导,构建全周期社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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