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领导干部离任工作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为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县出台了离任交接办法,从交接对象、内容、程序、监管等四方面着手,推动领导干部离任“阳光交接”,保持全县各级班子运转流畅和事业薪火相传。
“三项措施”,确保交接无缝对接。明确交接对象。将全县所有科级领导干部纳入离任交接范畴,科级领导干部因提拔任职、平级交流、免职、辞职、降职、退休等情形发生岗位变动,自宣布任免职之日起3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增强交接意识。将离任交接事项纳入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内容,通过干部任前谈话的方式,消除离任干部麻痹心理,提醒站好最后一班岗,为接班人留下一本“明白账”;让接任干部接好“接力棒”,尽快进入角色,提前算好工作规划的“长远账”。抓好督促提醒。对未按规定办理离任交接的领导干部及时提醒,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办理交接的,由离任干部提出工作交接说明,县级分管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移交至主持工作或代为分管工作的干部。2024年调整的80余名领导干部顺利完成离任交接。
“三张清单”,确保交接全面完整。围绕“人、财、物、事”,制定3张交接清单,推动离任者“交家底”,接任者“理旧账”。一张工作情况清单。主要包括单位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任务及运转等方面基本情况、任期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工作主要措施办法及经验体会、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一张资金资产清单。包括任期内单位产生的债权债务情况,本单位资产管理、出租出借等情况,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类办公物品、设施设备,以及列入原工作单位资产账册的其他办公物品。一张台帐资料清单。包括任职以来形成的所有工作职责相关的纸质台帐和电子材料,各类文件、资料,特别是内部文件和涉及财务收支、业务管理、涉密工作等重要文件资料。
“三项制度”,确保交接规范有序。主动移交制度。离任领导干部接到交接通知后,必须主动对照移交清单,认真梳理需移交的事项,规范填写《****自治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书》《****自治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说明》。移交监交制度。单位主要领导离任交接由分管县级领导负责监交,单位副职离任交接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监交,其他科级干部离任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监交,工作交接中出现双方有争议的,由监交人负责协调处理。移交备案制度。离任交接材料由交接双方及单位各留存一份,同步报监交领导、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确保离任交接公开透明,监督有序。
“三大纪律”,确保交接监督到位。严守人事纪律。要求领导干部在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停止一切资金、项目安排及干部人事调整等事宜,离任后,不准以任何借口干预原工作单位日常工作、人事安排等工作,不准借机对关联利益人员的岗位、待遇提出不合理要求。加大追责问责。明确规定交接干部需对交接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对没有移交的有关工作事项由离任领导本人负责处理,对交接不清、久拖不交、交接不实影响工作有序衔接开展的,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提醒、问责或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强化结果运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科级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评先评优参考依据。
“三个优化”,确保交接与时俱进。优化交接流程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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