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谋划
2024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夯实法治根基。一是法治规划科学引领。深入调研全市法治建设现状,制定《*市法治建设五年规划(2024-2028)》,明确50余项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至30余个部门,为法治建设绘制精准蓝图。二是法治督察严格落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组建5个督察小组,对10个县区、30个市直部门进行全面督察,发现并整改问题120余个,有效推动法治工作落地见效。三是法治考核全面优化。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涵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6大方面,共100余项具体指标,以科学考核促进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提升法治效能。一是制度建设规范严谨。审查规范性文件80余件,严格把关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提出修改意见300余条,确保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是执法监督精准有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抽查500余份执法案卷,对发现的200余个问题进行通报整改,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复议应诉公正高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0余件,行政应诉案件200余件,纠错率达10%,有效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升级,彰显法治温度。一是法律援助惠民扩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00余件,同比增长15%,为8000余名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二是公证服务便捷高效。办理公证事项3万余件,推行“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20余项,办证时间缩短30%以上,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司法鉴定规范有序。监督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8000余件,采信率达95%以上,为司法审判提供了可靠的证据支持。
(四)普法宣传创新开展,弘扬法治精神。一是主题宣传有声有色。围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开展集中宣传10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万份,覆盖人群达100余万人。二是阵地建设扎实推进。打造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阵地50余个,将法治元素融入城市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三是新媒体普法成效显著。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信息5000余条,阅读量达1000余万次,有效扩大了普法覆盖面。
(五)基层治理多元协同,筑牢法治防线。一是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1000余个,配备调解员3万余名,成功调解纠纷2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社区矫正规范管理。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000余人,解除矫正2000余人,开展教育帮扶活动1000余场次,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三是安置帮教精准帮扶。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2000余人,提供就业培训50余场次,就业安置率达90%以上,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六)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强化政治引领。一是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组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活动50余场次,覆盖党员干部2000余人次,撰写心得体会1000余篇,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二是党纪教育常抓不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30余场次,学习党纪法规20余部,通过知识测试、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三是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排查风险点5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100余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5起。四是减负工作落地见效。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精简会议文件30%以上,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50%以上,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推进方面。一是法治理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导致一些决策和行政行为存在法律风险。据调查显示,约30%的领导干部在处理复杂问题时,未能首先考虑法律规定。二是法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法治建设涉及多个部门,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沟通协作不畅,在推进重大法治任务时难以形成强大合力。例如,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个别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影响创建工作进度。三是基层法治建设力量薄弱。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法治建设任务。一些偏远乡镇司法所仅有1-2名工作人员,且专业法律背景人员较少,制约了基层法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法律服务供给方面。一是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城市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相对集中,而农村和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资源匮乏,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较差。如在一些山区县,律师数量与人口比例仅为1:10000,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法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存在服务不规范、专业水平不高、诚信意识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法律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据投诉数据显示,每年约有5%的法律服务投诉案件涉及服务质量问题。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功能尚未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服务融合不够紧密,部分服务项目的覆盖面和受益人群有限,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一是普法针对性有待增强。普法宣传内容和方式未能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存在“一刀切”现象,导致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接受度和理解度不高。例如,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缺乏趣味性和互动性,难以引起他们的兴趣。二是普法宣传长效机制不健全。普法工作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保障,存在“一阵风”式的宣传活动,难以持续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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