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今后5年,我市将深入推动乡村振兴,精心绘就城乡融合发展新画卷。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念在农村的重要体现形式和实现途径。近年来,我国全面加快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稳定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资金、资产、资源为纽带,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但与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较大,依然面临诸多新老问题。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市实现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亿元,村均达到*万元,其中*%的村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其中我县实现集体经营性收入*万元,村均经营性收入*万元。收入1万元以下的村*个、占比*%,1万元(含1万元)至5万元的村104个、占比37.68%,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的村38个、占比13.77%,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村51个、占比18.49%。与全市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二、存在问题
(一)缺“意识”。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很不稳定,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的村干部认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存在很大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经营成功收益是集体的,经营失败责任是自己的,存在怕项目、怕资金、怕亏本,畏难情绪较大的情况。有的村干部安于现状,只守摊,不创业,怕担责任,怕冒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发展集体经济愿望不强;有的村干部对市场了解少、信息获取渠道狭窄、经营能力差,有资源不会用等,因而缺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主动性。
(二)短“平衡”。村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部分村缺乏集体经济收入;现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有大部分来自县扶贫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实体性经营收入少,发展后劲不足。当前,多数村将集体土地、山林、水库等资产全部包产到户或组,基本已无集体资产可用;少数村有集体资产,但由于地势偏远,开发利用价值不大。目前发展村集体经济主要是通过土地流转或承包发展产业,但流转费用和承包费用普遍不低,村集体发展的产业利润不高。
三是匮“融资”。有的村很想发展经济,也看准了项目,但缺启动资金,仅靠上级扶持资金难以解决,就只能通过融资方式,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种新型市场主体,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缺乏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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