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张宗富
提案内容:
近年来,安康城区多次出现小区业主与物业发生矛盾冲突事件,如兴华名城、金洲国际城、金城美墅、康泰园业、西津城等小区先后发生的车辆管理费太高、物业费与服务不匹配、收费无依据、“一女二嫁”或者“新官不理旧账”、安全无保障、就近入学难、大修基金不作为、卫生脏乱差、电梯安全隐患多等一系列物业问题。物业公司似乎也同样有苦难言,认为业主不理解不配合,物业费收缴难、资金匮乏、人员不足、经营亏损等等。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不断加剧,并有恶性循环态势,给社会带来很大不稳定隐患。
据调研了解,安康中心城区小区物业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收费无依据甚至乱收费、高收费,引发矛盾。绝大部分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车库车辆管理费等方面,只有收费栏目,没有服务标准,也没有相关物价部门的收费批复文件。物业收费几乎成为霸王条款,不缴费便限制水电使用、不许车辆出入。在调研中,业主对各小区的车辆管理费收缴反应最为激烈,以康泰园小区为例,该小区车库管理车位标识不明、乱停乱放无人管理、车库地面尘土飞扬、灯光昏暗、垃圾清扫不及时等问题十分突出,但是物业只管收费,服务上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据调查了解,我市绝大部分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是业主委员会怎么成立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的、履行哪些职责等等,绝大部分业主都表示不知情。这些所谓的业主委员会,基本上都是物业公司操作并用来应景的。
3.物业公司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小区的物业公司是有偿为小区所有业主提供物业管理的服务机构。物业公司本应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按照一定的程序选聘产生,而目前我市小区的物业公司大多是由开发商聘请或派生出来的,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就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是父子关系,是利益共同体,对房地产开发商在施工阶段遗留下来的项目问题不敢也不可能进行监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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