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讲话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省市先后召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王三运、市委书记陈伟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旨在动员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项任务,努力提升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水平。刚才,志恩同志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各项任务的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创新性实践活动,是反腐倡廉建设理念、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中央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提出:“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开展制度性廉洁评价”。省委、市委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专门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明确了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的环节步骤、具体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有效预防腐败,强化惩防管控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为我们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从本质上来讲,就是要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诱发腐败的风险,构建起一个以预警机制为核心的预防腐败体系,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使党员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从这个意义上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既是预防腐败的核心工程,又是铲除腐败的治本之策。当前,在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只有坚持预防在先、关口前移,通过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和深化相关改革,将源头防治腐败的要求贯穿于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实现预防腐败的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进一步增强防治腐败的综合效果。
第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反腐倡廉的客观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党员干部承担任务越来越重,岗位风险越来越大。从全国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来看,绝大多数腐败现象的发生,都与权力不能正确行使有很大关系。由于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一些掌握资源较多的部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给党和国家以及个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监督防控,建立起一套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职责的实际,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优化权力使用流程,把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具体的人,做到廉政风险防范于未发之前、处置于初起之时,最大限度地防止、压缩权力滥用和“寻租”的空间,防止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健康成长。
第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促进科学发展,推进转型跨越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仍然处在夯实基础、打造优势、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阶段。县十六次党代会提出了“着力强化‘四项支撑’,深度开发‘五大产业’,加快构建‘三大格局’的发展思路。为了把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年初县委十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全县要以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为统领,全力抓好十大工程项目,着力在“六个方面”聚焦发力、集中攻坚,这些重点任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也必然存在着廉政的风险,开展重点防控显得更加重要,这是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必要环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提出了新的考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是要把风险管理的理念融入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中,通过查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个工作岗位的权责界限、职责任务和工作责任,及时纠正在政策执行、决策制定、工作推进中的失误和偏差,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廉洁从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切实激发推动转型跨越、促进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工作热情,更好地保证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贯彻执行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把现代管理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运用到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的创新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委的决策和县委的部署,认真把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以创新的理念、系统的思维、统筹的方法,科学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整体水平。
第一,要突出抓好“四项工作重点”,确保廉政风险“防得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须在“全面防控”的同时,加强“重点防控”。要突出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对每个部门、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法定权限进行梳理,严格用权标准和工作程序,通过科学合理的流程来规避风险,切实规范用权行为。要突出重点领域,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以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和舆论关注热点作为防控重点,逐步实现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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