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光时刻#十六岁那年的暑假,我三伯父给我找了一个临时工作,让我在行政村(管辖九个自然村)看田,负责看管庄稼地里的农作物尽量在可控内不被损害,以免遭受不必要的减产。
当时给的福利和工资很诱人,一个工作日二十块钱,而且家人一年不用做义务工,最主要的是给我派了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和一件锈迹斑斑不知是什么年代的重兵器狼牙棒(后来经专家鉴定,是宋代时期北方少数民族的一个部落首领所使用过的兵器。)还有一个大号手电筒。福利中有一条更让我开心的是只要赶上饭点,不管去到哪个村里,村长必须给安排伙食,费用大队部统一报销。
我高高兴兴的正式走马上任,骑着自行车,扛着狼牙棒,腰里插着手电筒,戴着哥们儿送给我的黑墨镜,嘴里哼着义勇军进行曲,走过山穿过河,进了一村又一村,吃了一家又一家。不管去了哪里,都会受到乡亲们的热烈欢迎,受到大姑娘小媳妇火辣辣的眼光盯视,受到同龄年轻人的无比敬仰。
有一天晚上九点左右,我转到了郭家村的一个山洼里,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正在聚精会神的摘豆角,直到我站在她的身后,她才愕然回首。
“哥,放过我吧!我这是第一次出来偷豆角,是我妈妈逼我出来偷的,说全村人的孩子都出来偷,如果我不偷,等开学就不给我学费。哥,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旗一中,那是最好的一所中学,如果你告发我,我不但念不成书,而且我妈还会打我…”她竟然一边说着一边哭了起来。
看着她梨花带雨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小姑娘很像电视剧《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一时间不能自控,我轻轻拥抱了她。
在以后看田的日子里,我每天去郭家村,每天帮小姑娘摘豆角。我们谈现在,谈未来,我们说着、笑着,我们亲着、吻着,相约我们考上大学后,她就嫁给我……
那是一个难忘的暑假,那是一个丰收的暑假,在那个美好的暑假里,我得到了朦胧甜蜜的爱情,得到了八百块钱的工资,得到了那辆永久牌自行车,还有那根狼牙棒和那个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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